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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他招招手。

    「茉迪还在局里。」法斯特对着话筒说,然後一面聆听一面点头,目光却始终停留在茉迪身上。

    「好,我会告诉她。」他说着挂上电话。

    「是泡泡。」他作了解释。

    「有什麽事吗?」

    「什麽东西把事情都兜在一块了?」她问道。

    他眼里射出一道寒光。

    「你在偷听?」

    「没有,但你的门开着,我刚要敲门的时候听见了。」法斯特耸了耸肩。

    「我打给泡泡说监定实验室终於找到有用的东西了。」

    「是什麽?」

    「达格有一只使用Comviq预付卡的手机。他们列出了通话记录,证实他在晚上七点半和布隆维斯特通过电话。当时布隆维斯特正在他妹妹家用餐。」

    「很好,不过我不认为布隆维斯特和命案有关。」

    「我也是,不过那天晚上达格还打了另一通电话,在九点三十四分的时候,通话时间为三分钟。」

    「结果呢?」

    「他打的是毕尔曼家里的电话。换句话说,这两起命案之间有关联。」

    茉迪重重跌坐在法斯特的访客椅上。

    「喔对了,请坐,别客气。」

    她不予理会。

    「那好,时间架构会是如何?七点半,达格打给布隆维斯特,约好稍晚碰面。九点半,达格打给毕尔曼。将近十点,莎兰德趁着安斯基德的街角商店打烊前买了香烟。十一点过後不久,布隆维斯特和妹妹抵达安斯基德,并於十一点十一分打了紧急求助电话。」

    「听起来没有错,神探小姐。」

    「但这样根本不对。根据验屍报告,毕尔曼是在那天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被杀,那个时间莎兰德人在安斯基德。我们的假设一直是莎兰德先射杀毕尔曼後,再杀死安斯基德那对男女。」

    「这根本不代表什麽。我又找法医谈过了。毕尔曼的屍体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发现,几乎相隔了二十四小时。法医说死亡时间可能有一个小时的差异。」

    「可是毕尔曼一定是先被杀死,因为凶器是在安斯基德发现的,也就是说她在九点三十四分过後射杀了毕尔曼,然後开车到安斯基德,在那里买了香烟。她有足够时间从欧登广场赶到安斯基德吗?」

    「有,我们先前推测她搭乘大众交通工具,其实不然。她有车。我和波曼试开过这条路线,时间很充裕。」

    「但她又等了一个小时才杀害达格和米亚?这段时间她都在做什麽?」

    「喝咖啡。杯子上有她的指纹。」

    他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茉迪叹了口气後,静坐了一会儿。

    「法斯特,你把这个看成是一种荣耀。你有时候真是个猪头,会把人逼疯,但我来敲门是为了请你原谅我打你巴掌。是我太过分了。」他看了她好一会儿。

    「茉迪,或许你觉得我是个猪头,我却认为你不够专业,根本不配当警察。至少不是这个级别的警察。」

    茉迪斟酌了几个回应,但最後仍只是耸耸肩站起来。

    「那麽现在我们都知道各自的立场了。」

    「一点也没错。相信我,你在这里是待不久的。」

    茉迪无心地将门关得大声了点。别让那个混蛋得逞。她下楼到了车库。

    法斯特对着关上的门满意地笑了。

    ※※※

    布隆维斯特刚回到家,手机就响了。

    「嗨,我是玛琳,你方便说话吗?」

    「当然。」

    「我昨天忽然想到一件事。」

    「说说看。」

    「我在翻阅我们蒐集到的关於追捕莎兰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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