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那得看你想知道些什麽。」
「我想找一个犯下三屍命案的疯女人。我要知道关於莎兰德的资讯。」
「我从去年开始就没有莎兰德的消息。」
「你最後一次见到她是什麽时候?」
「大约两年前的秋天。在磨坊酒吧。她以前常去那里,後来就不再出现了。」
「你有没有试着联络她?」
「我打了几次手机,号码已经不通了。」
「你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到她吗?」
「没有。」
「什麽是『邪恶手指』?」
诺伦似乎觉得有趣。
「你不看报纸吗?」
「那是什麽意思?」
「他们说我们是一个撒旦派的乐团。」
「你们是吗?」
「我看起来像撒旦信徒吗?」
「撒旦信徒长什麽样?」
「天哪,警察和报纸,到底谁比较笨?」
「小姐,你仔细听好了,这件事非同小可。」
「我们是不是撒旦信徒这件事吗?」
「别再胡扯了,好好回答问题。」
「问题是什麽?」
法斯特闭了一会儿眼睛,回想起几年前自己趁着度假去参访希腊警局的情形。希腊警察尽管问题不少,比起瑞典警察却有个好处。假如这名女子在希腊采取相同态度,他大可以把她压弯下去,狠狠打三棍。回想完後他睁开眼看着她。
「莎兰德也是『邪恶手指』的一员吗?」
「我不这麽认为。」
「这又是什麽意思?」
「莎兰德恐怕是我所见过的最大音痴。」
「音痴?」
「她能辨识喇叭和鼓,但她的音乐才华大概也仅止於此。」
「我是问她有没有加入『邪恶手指』?」
「我刚刚已经回答了。你到底知不知道『邪恶手指』是什麽?」
「你告诉我呀!」
「你根本是凭着报纸的白痴报导在办案。」
「回答我的问题。」
「『邪恶手指』是一个摇滚乐团,是一群在九十年代中期,因为喜爱硬式摇滚而一起玩音乐的女孩。我们用一个五角星作为标志,唱唱,以作宣传。後来乐团解散,现在只有我还在音乐界。」
「你是说莎兰德并不是团员?」
「是的。」
「那为什麽我们的消息来源说莎兰德属於这个团体?」
「因为你们的消息来源和报纸一样愚蠢。」
「那麽你跟我说一点不愚蠢的事。」
「我们乐团总共有五个女孩,大家偶尔会聚一聚。以前我们总是每星期会在磨坊聚会,现在大概是一个月一次。不过我们都保持着联络。」
「聚会的时候都做些什麽?」
「你想一般人到磨坊去会做什麽?」
法斯特叹了口气。
「所以你们是聚在一起喝酒。」
「我们通常喝啤酒,聊些八卦。你和你的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做些什麽?」
「莎兰德是怎麽出现的?」
「几年前我在成人教育学校认识她。以前她偶尔会来磨坊,跟我们喝啤酒。」
「这麽说『邪恶手指』不能称为『一个组织』罗?」
诺伦瞪着他,就像瞪着一个外星人。
「你们是同性恋吗?」
「你想要我揍你一拳吗?」
「回答问题。」
「我们是不是同志,不关你的事。」
「别激动,你不能挑衅我。」
「拜托!警方说莎兰德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