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官员出书热:功利还是热爱
稿酬,或者在别的什么事情上,给对方帮一点忙。
有些地方官员甚至染指教材的编写。2006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解读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时说:“很多地方的官员,他们自己介入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和发放,教科书已经成为教育腐败的一个很重要的领域。”
记者调查发现,官员出书印数一般不低,有的甚至达到数万册,这个印数令人羡慕。此类书销路无非两条:一是所辖机构和个人公款购买,二是通过权力资源打入正规发行渠道。从销售量来看,前者往往占有绝对的比例。“我也清楚自己不是写书的料,但同事因出书得到上级的赏识,被纷纷提拔上去,就打算自己也出本书。”记者有一位在南方某市做局长的朋友,在出书后私下告诉记者,“按我现在的条件,要找人写书、出书不是一件什么难事。”
“有些官员出书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想把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写成书出版,留给社会一笔宝贵的思想财富。”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但有少数官员出书的目的,也值得我们警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提高社会地位。通过出书,官员可以包装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但是领导干部,而且还是文人雅士,无形之中抬高身价。其次,捞取政治资本。有些官员在书中有意识地写一些有自传性质的内容,与自己的政绩、业务挂钩,为自己树碑立传,做隐性广告,捞取政治资本。第三,敛财。通过权力资源将书推销给所辖机构及个人,然后‘名正言顺’地笑纳卖书款。”
“官员公款出书这种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不易引起别人注意,法律风险比较小。”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杨钟红副教授认为,“这种腐败同假作品、假职称、假文凭、假政绩一脉相承,其根源是急功近利的错误政绩观。”
官员出书隐忧丛生
据了解,只要官员出书,与其有利益关联的单位、个人都很“踊跃”,往往不但主动赞助出书,“专著”出版后还大量购买,有些甚至明知道书质量不高,实用价值不大,也会“强烈要求”官员再版加印,但实际把书买回去,不是常年堆在仓库里,就是没开封就直接进废品收购站。
“这些不是作品的准书籍,是对图书出版的一种污染。”李成言说。
有关专家认为,官员具有特殊的身份,因此出书不仅是个人声誉,更直接体现了政府的水平和形象。如果官员出的书质量低下,不但官员的真实水平会遭到公众质疑,也会降低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有些官员把秘书写的文章窃为己有,甚至雇用‘枪手’捉刀代笔,严重影响到官员的威信。”北京市直属机关的一位公务员表示,“特别是书出版之后,不少官员用自己的权力向下推销,在增加了下属机构的财政负担的同时,也影响了官员和上级机关在下属机构中的形象。”
记者了解到,官员出书也给一些心术不正之徒提供了献媚的机会。有些苦于找不到升迁机会,而自己也有点文才的人,往往愿意主动为官员捉刀,将“著作”送给官员,以署名权这一非物质“礼品”博得官员青睐。
“正是因为有的官员喜欢附庸风雅,才会出现‘以文媚官’者。”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有些官员不能明理是非,就很容易将‘以文媚官’者当作人才,并在工作中委以重任,破坏正常的用人氛围,造成人事任用上的混乱。”
近年来官员出书“落马”的典型案例不在少数。2006年4月,成都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举证,从担任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