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安德斯
地咯咯笑起来。他费尽艰辛让两人一起逃出伊利诺伊州,来到这里,外岗的某处,长满说像小麦又不是小麦的谷物的大片田野一角,这栋随时会垮下来的车站里,这会儿理查德却躺在门边睡大觉,他面前还有个奇怪的老人亲着他的脚,胡子搔得他痒得不得了。
“平身!”杰克咯咯笑着吩咐老人。他往后退,却撞上柜台。
“平身,我的忠仆!够了,快给我站起来!”
“杰森!”啾!
“我们有救啦!”
啾一啾!
一切都要变好了,老人的嘴唇贴上他露出凉鞋的脚趾时,杰克一边笑个不停一边胡乱想,不知道魔域里有没有发行罗伯特·彭斯的诗集,不过我猜他们铁定都读过——
啾一啾一啾!
噢,别再来这套了,我真的承受不起。
“平身!”他扯直嗓门大喝一声,老人这才站了起来,全身颤抖,老泪纵横,无法直视杰克的眼睛。但他宽大的肩膀总算稍微抬起来了,脸上那凄惶的表情也退去了,杰克为此宽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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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杰克才有办法让老人与自己顺畅地对话。否则杰克一开口想与这位负责看守车站、名叫安德斯的老人说话时,安德斯总会先冒出一大串“哦杰森殿下天哪您真是伟大”之类的叹息,这时杰克还得尽快抚平他激动的情绪……当然还得阻止他又开始亲吻起杰克的脚趾。不过话说回来,杰克挺喜欢这老人家的,也免不了对他抱着一份同情。要体会他的感受,只要想象一下,耶稣基督或释迦牟尼突然出现在自助洗车场或学校餐厅的人龙里那光景便行了。还有一件他不能不承认的事实:在杰克心中,有某部分对安德斯这种表现,其实并不感到惊讶。他仍然认为自己是“杰克”,然而,一点一滴地,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像另一个人。
而他已不在人世了。
这是事实,无可否认的事实。杰森已死,而奥列斯的摩根八成与杰森的死有几分关联。不过像杰森这种角色,总会有某些办法能够重返阳世的,不是吗?
杰克倒不觉得这段和安德斯一来一往、想办法让他好好说话的时间浪费了,因为趁这段空当,他确定理查德并非假装,而是真的睡着了;这不能不说是个好现象,毕竟安德斯对摩根可说抱怨连连。还有一段,安德斯说到这地方是魔域边陲的最后一站——它有个用魔域语念来音韵动人的名字:外岗车站。然而出了这里,便是恐怖的蛮荒之地。
“有多蛮荒?”杰克问。
“我也不知道。”安德斯点燃烟斗。他的视线没入黑暗中,神情凄凉。
“有关焦枯平原的传闻不胜枚举,每个版本都不尽相同,不过开头总是一样的:‘我认识一个人,他曾经遇上一个在焦枯平原边界迷失了三天的旅人,而那迷途的旅人说……’可是,从来没有一个故事的开头是:‘有一次,我在焦枯平原的边界迷路迷了三天……’你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吧,杰森殿下?”
“我明白。”杰克回答。焦枯平原。光是想起这个名字,就足以让他颈背汗毛直竖,手臂上起鸡皮疙瘩。
“所以说,没有人确切知道焦枯平原的情况?”
“众说纷纭,没人有确切的把握,”安德斯说,“不过只要其中有一丁点是真实的——”
“你听说过些什么?”
“那里的景象诡谲骇人,可怕到连奥列斯建造的火渊都显得见怪不怪。火球在山丘和旷野上滚动,后面拖着长长的黑尾巴——白天时看起来是黑色的,不过我也听说,那些尾巴入夜之后会发光。假如有人不小心太接近那些火球,一定会大病一场。头发掉光,全身皮肤肿胀生疮,接着开始呕吐;也许有康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