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巴迪·帕金斯
<er top">01
杰克呕吐着醒来,紫水与唾液挂在嘴角,一旁是四线道高速公路,他的脸距离覆盖路边长坡的野草仅有几英寸。他摇摇头,虚弱地用膝盖撑起身体,背顶着灰扑扑的阴沉天空。这个世界啊,这个世界,好臭。杰克往后爬,远离草尖的呕吐物,钻入鼻孔的臭味改变了,却没有消失。汽油燃烧的废弃物,还有其他诸多不知名的毒物一起悬浮在空气中;就连空气本身也散发出疲惫枯竭的臭味——就连高速公路上喧嚣的噪音都在鞭笞这将死的空气。路标背面好似一幅巨型电视屏幕,在杰克头顶俯瞰着他。杰克拖着身子站起来。公路对面粼粼水光波动,杰克看见一片没有尽头的灰色水面,颜色只比天空浅一点。水面反射出某种具有毒性的冷光,并飘散出金属锉屑的味道与疲困的气息。这是安大略湖吧,至于前方的小市镇大概是奥尔科特或肯德尔。他偏离原本该走的路径了——可能损失了一百英里左右的路程,还有四天半的时间。杰克走向路标下方,祈祷情况不会更糟。他抬头读完路标上的黑宇,惊讶地张大嘴。
安哥拉。安哥拉?这是什么地方?恶劣的空气已变得比较容易忍受,他穿过腾腾烟雾,检视这座小城。
他重要的旅行伴侣《兰德·麦克纳利地图集》告诉他,公路另一边的那片水色其实是伊利湖——他的行程不但没有折损,还超前了。
说穿了,一等到他确认自己的安全——意思是,等确定摩根的马车已经驶离他原来所在的位置后——他再“腾”回魔域里,终究是个比较聪明的办法。然而在他这么做之前,甚至在这个主意浮现之前,他的脚步已经移向那个烟雾蒸腾的安哥拉小镇,他想看看这一回,杰克·索亚是不是对这个世界造成了某些效应。一名年仅十二岁的男孩走下斜坡,他的身材比同龄男孩高大,穿着牛仔裤和格纹衬衫,邋遢的模样显示出乏人照料,而忧愁的面容像是短时间内装载了太多烦恼。
走到一半,杰克发现,英文又成为他思考的语言了。
<er h3">02
许多日子以后,更靠近西岸的远方,有个名叫巴迪·帕金斯的男人,刚驶离俄亥俄州剑桥镇,就在40号国道上遇到一个搭便车的小男孩。这名自称路易斯·费朗的男孩满面愁容,仿佛这些忧愁就要这么一生一世融人他的五官。打起精神,孩子,就算不为任何人,也要为了你自己;巴迪很想这么告诉那孩子。照男孩的说法,他实在遭遇了不少惨事。父亲过世、母亲生病,自己则要被送去鹿眼湖投靠某个教书的阿姨……路易斯·费朗的处境也够凄凉了。他的样子就像打从上个圣诞节以来,就没再见过五块钱以上的现金。然而……巴迪隐约感到,这个姓费朗的孩子所说的故事,似乎有某些捏造成分。
首先,这孩子身上散发的是农场的气味,而非城市。巴迪·帕金斯和他的兄弟们在哥伦布市往东南大约三十英里左右的阿曼达镇近郊经营一个三百英亩的农场,所以他肯定自己的判断不会出错。这孩子身上有剑桥镇的味道,而剑桥镇是个乡下地方。巴迪从小就在农场和谷仓里长大,肥料、成长中的玉米或豌豆茎都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气味。如今,坐在他身边的男孩那身褴楼衣裳上全都沾了巴迪熟悉的那些气味。
再来是他那身衣服。巴迪推测,费朗太太想必病得不轻,否则她不会让路易斯穿着那条裤子出门——那条牛仔裤早已破烂不堪,裤管全是干掉变硬的泥巴,裤脚踩成一圈黄褐色污渍。还有那双鞋!路易斯的运动鞋看起来随时会从脚上脱落,鞋带纠结成一团,两只鞋面的布料全都磨破了好几个大洞。
“所以说,他们把你爸的车拖走了,是吗,路易斯?”巴迪问道。
“对啊,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些没用的懦夫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