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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队纪事(1)-从“土城”发配塞外(上)
生活,那儿距离北京千山万里,云水迢迢。如果命运真把我抛向了那儿,老母和幼子就难得相见了。我喜欢北国,尤其喜欢北国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风光,我不怀疑我这个囚徒能够生存,但我忧心北京的一老一小。张沪已然“自绝于人民”一次了,真要是到了那儿,她……

    大概是到了第四天,我才开始进食。警察送进来的窝窝头,我不再分发给“同号”,而是把它送进自己的肠胃。这是神经历经巨大刺激后开始麻木的信息,也可以解释成感情逐步冷却后带来的理智苏醒。记得,老岳父张宗麟昔日曾不止一次地叮咛我俩:“既来之!则安之!”事已至此,任何感情的自我折磨,都无济于事,就像那一朵朵伞形的蒲公英,它们命运无法由自己主宰,只能听任狂风对它的摆布和戏弄。

    到了第七天上午,我和“同号”被分别叫到审讯室。分局的警察没有对我进行审问,而是叫我伸出两只巴掌,把手掌和十指都蘸上黑墨,往一张厚厚的白纸上按手印。我的掌纹和手纹,以及我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都留在那张白纸上了。在这一刹那间我清醒地认识到,我的灵魂己堕落到雾的深谷,我的肉体已沦落到社会的底层深渊,我这份区别于人民的特殊的档案,将存入专为罪犯建立的特殊档案馆。同时,我还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这是即将送我们到土城集中的一个信号,公安分局似在完成他们应当完成的程序。

    第十大早晨——那是1960年12月29日,我们先是被命令捆绑行李,然后列队在院内站好。报数。点名。最后点到的名字是张沪。十大的“号房”囚禁,使她本来就苍白的脸,又增加了几分菜色,因而她回答那声“到”时,语音十分微弱。押送我们去“士城”的警察姓田,矮矮的个头,微胖的身子,他似笑非笑地对我们说:“我提醒你们注意两点:第一,没有行李的人,要帮助手中东西多的人。改造思想就要从脚下开始,这叫互相帮助。第二,没有卡车送你们,要乘公共汽车去‘土城’,如果在途中有逃跑行为,别怨我们不客气!” 他先亮出手铐,又拍拍腰间别着的一支手枪。

    至今我还念念不忘那个叫张啸虎的汉子。他北京无家,因而手中无物可拿,出于对我们夫妇怜悯之情,他跑到队尾,抓起张沪的行李,就扛在了肩上。有一个犯偷窃罪的年轻人,又替她提起网兜——里面装着脸盆,脸盆里装着女人用的杂什。还有的“同号”争着为我扛行李,我回拒了,因为我意识到,更为艰难的路还在前面,我要在艰苦的生活中自立,而不能依靠任何人。

    正值年末岁尾,我们顶着凛冽的寒风踏上了为囚之路。马路上的行人,对我们侧目而视;公共汽车上的乘客,都向我们投以窥测的目光。你们看吧!我是曾在50年代初,写了几本歌颂新生活小说的青年作家,她是16岁就为党出生人死,把青春热血献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青年记者。只不过我们又讲了一些不属歌颂的大实话,现在是加码处罚。“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是但丁写下的至理名言,20世纪60年代轮上了她和我。张沪则还是闭合着眼帘,不看汽车上的乘客,也不看我一眼,像个修女那样,但是眼角却在滴落着泪水。

    我摸摸分局发还我的背包,里边还有一包烟卷。我偷偷掏出来,塞给那个黑脸朋友张啸虎一支,又传给另外同号每人一支;当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公共汽车上下来,迫不及待地点燃了烟卷时,警察老田不满意地看了看我们,大概是考虑到他的押送任务即将完成之故,才没有制止。我们(除张沪一个之外)每个人鼻孔里都吐着烟龙,扛着行李,蹒跚着向 “土城”缓缓而行。

    “土城”的外形像个机关大院,进了大门走了几十米,才见大墙和岗楼。男号的箭头指北,女号的箭头指东,我和妻子一路无言,此时到了分别的路标。

    我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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