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娃娃犯人
国坦克正冲向列宁格勒、斯摩棱斯克、基辅的时候,又发布了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一个法令,很难说,现在什么对我们更有意思:表明当局在那些火烧眉毛的日子里解决某个重大问题时的无动于衷的学院派作风呢,还是法令的内容本身。事情是这样的,苏联检察长(维辛斯基?)向最高苏维埃告了最高法院一状(可见大恩人也是了解这件事的),说是各法院对一九三五年的法令适用得不正确:他们对蓄意犯罪的儿童才判刑。这种心慈手软的做法是不能容许的!于是,主席团在战火中作出说明:上述解释不符合法律原意!它导入了法律没有规定的限制!……于是它按照检察长的意见向最高法院说明:在儿童不是蓄意而是过失犯罪的场合,也可对他们进行审判,适用一切刑罚方法(即quot;满打满算)!
真了不起!也许在整个世界历史上谁也没有接近过这样根本解决儿童问题的做法。从十二岁起就可以对过失行为判刑--直至枪决!
一九七二年三月,当听到一个十四岁的英国少年在土耳其因大批贩卖麻醉品被判处了六年徒刑的时候,全英国都大为震惊--怎么能这样做呢?!可是当阅读斯大林的关于娃娃犯人的法律时,你们的左派领袖的眼睛和心灵都到哪里去了?
quot;儿童?!你们为什么消灭儿童?quot;一纽伦堡法庭审判席上的偶然对苏联国内法律一无所知(忘了自己过去是怎么审的了)的苏联法官尼基琴科震惊于被告们的罪行,表示了天真无邪的惊讶。英国、美国、法国的法官们带着更加诚实和聪明的神态和他并排坐着。
只有这样才能把贪婪的老鼠洞都堵死!只有这样才能把集体农庄的穗头保护好!现在粮仓可以不断充实起来了,生活可以繁荣昌盛起来了,而那些天生品行不端的儿童将走上漫长的改过自新的道路。
那些同样有子有女的党员检察长们谁也没哆嗦一下!--他们毫不为难地签发逮捕证。那些党员审判员们也谁都没有哆嗦一下!--他们睁着明亮的眼睛判处儿童三年、五年、八年和十年的一般劳改!
因为quot;剃quot;穗头,判给这些小家伙的不少于八年!
因为偷了一衣兜土豆--小孩的一个裤子口袋里装的土豆--也是八年!
黄瓜不是这样计价的。萨沙因为从集体农庄的菜园子里偷了十条黄瓜得到了五年。
十四岁的小姑娘莉达在库斯坦奈省的钦吉拉乌斯区中心的街上连泥带土地把从卡车上像一般细水似地漏下来的谷物(反正是要糟蹋的)收集起来。因为她盗窃社会主义财产不是直接从地里或从仓库里,考虑到这个减轻罪责的情节,所以只判了她三年。使审判员发了善心的可能还有这样一个情况,在这一(一九四八)年,最高法院作了一个说明:对带有儿童胡闹性质的盗窃行为(在花园里偷几个苹果)--不判刑。根据类推,法院认为可以稍稍从轻处理(而我们可以从中推论出,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四八年偷苹果是判过刑的)。
很多人因为从厂办学校逃跑而被判刑。诚然,对这种行为只判六个月(在劳改营里开玩笑地把他们称作死囚。但不管是不是玩笑,请看看远东劳改营里对待quot;死囚quot;的情景;派他们从厕所里运粪。一辆双轮大车,上面有一个大木桶,满满装着恶臭的粪水。许多quot;死囚quot;有的架辕,有的从旁边和后面推--粪桶晃动时粪水溅在他们身上,而穿着哔叽衣服的脸色红润的quot;母狗quot;们哈哈大笑,用棍子驱赶着孩子们。--还在从符拉迪沃斯托克用船押运到萨哈林的途中[一九四九年],quot;母狗quot;们就用刀威胁着quot;信用讨quot;这些孩子以满足他们的性欲。--所以,就是六个月有时已经足够了)。
当十二岁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