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時燕婉】-1
那樣的
人家實在甚麼都不可信,甚麼都不必同情。可是秀芳都不問。她是既然這樣做了
就不悔,原來她出來時就不要娘家的一樣東西,亦不與爺娘見面。而後來是嫡妻
曉得了,老頭子也說這件事對不住銘三哥,纔把秀芳亦接到家裡。她在吳家十二
年。
我問愛珍,彼時何以要這樣委屈,她答道:「就為那男人的娘來說,關係他
們母子兩條性命。」那也信得的?還同情他們?但秀芳是看世人世事筆筆皆真,
這種真,真到是女兒家的糊塗,亦是她後來做白相人的風光,如春陽無邊際。做
人本來是這樣,對人對事情尚有於分別真偽之上的一種平等,縱令萬物皆偽,亦
我心皆真,是故王者之興,不作區區分別,而一代人遂亦皆真,如易經裡說的「
天下文明」了。而亦沒有人能像愛珍的肯喫虧,所以她一生的富貴榮華亦非他人
所可羨望。她的肯喫虧,並非為贖罪的犧牲那樣心理,而是一種謙遜,一種慷慨
。
秀芳一心只為撫養兒子。而她侍奉公婆,服事丈夫,無不盡禮,與那嫡妻亦
無間然,吳家的小叔輩都與她這位大嫂親熱,說將來娶妻只要能像大嫂。她的處
理家務及燒小菜,都是那時候學會的。秀芳小時,母親每怪父親把她寵壞了,父
親道、「不要忙,大起來她自會得曉得的。」她今做人,即立志要做到不被人家
說一句不好。她的兒子生得聰明,好相貌,轉瞬兩歲三歲了,又轉瞬四歲五歲了
,小人兒也像大人的懂事,曉得娘的心思。這是真的母子之親。她只願兒子在天
下人之前有面子,爭為娘的這口志氣,遂使這小小孩童亦曉得母親是明亮而不溺
愛的。
秀芳的兒子養到九歲頭上,已經讀書知禮,學堂裡的先生與街坊上人見了無
有不愛,可惜就在是年春天染上猩紅熱夭殤了。這年青為娘的,當然摧臟哭泣,
她哭的都是熱淚。此後她還在吳家住了二三年,那嘀妻亦病故,然後忽然有一天
,她離開那吳家回來娘家了。她去時廿一歲,回來三十二歲。她這回也是把吳家
的東西都留下,不帶走一件。那男人再三來求,她只不見。
那男人被秀芳寵慣了,不能再有第二個人服事得他這樣好,所以後來他就不
再娶。他也要算得是愛秀芳的了,落寫字間回家來,一步亦離不得她,可是秀芳
不喜他的小氣,不耐煩男人對自己妻子的這種私溺之愛。但她在吳家盡禮盡心的
十二年,也要算得有真情,焉知她一決絕起來會如此不留情,一段惡姻緣如此一
解就解脫了,不留一點陰影或傷痕,她的一生依然如太空皎潔無事。這裡的有情
無情何分別,她寧是像天仙的只為一念心熱,謫在塵凡,而後來是緣盡則去。
後來秀芳嫁吳四寶,是她自己看中,而且爺娘也贊成,行了三媒六聘,自此
她纔出面。啟秀女中的同學都驚怪她好嫁不嫁,嫁個白相人。她卻喜愛白相人爽
快,做事有膽量,重人情體面,到處喫得開。白相人的行為,說壞就壞,說好亦
好,這也合於秀芳的性情,她是對於人世的好事壞事都有一種頑皮。還有是秀芳
也小心,嫁了吳四寶,好使先前的男人不敢再來糾纏。
四寶娶妻得秀芳,歡喜得不得了,常說自己是個粗人,討得一個這樣好的家
主婆,已是十分知足了,愛珍這個名字便是他取的。而他亦果然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