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時燕婉】-1
不到處說。至
於愛珍的一雙手,那也是從小強,做什麼都一看就會,而他人要學她是怎樣亦學
不到家。
她卻曉得勸解母親,說名實不能雙佔,父親既常在母親房裡,此外對於諸母
你就不必再爭。彼時妙珍也不過是十四五歲。父親把錢莊的摺子交給她,要做衣
裳打首飾可以隨意,但妙珍從不獨愎,若今天買了一樣甚麼,她必也分給諸母姊
妹。她從小在家裡就為王,卻曉得天下人的衣食不可我一人要光,天下人的面子
不可我一人佔光,不可當著場面摘人台印,也要給別人有條路可以走走。這亦是
她生來的性情。以此家裡人都要聽聽她,便是她大哥哥的嫂嫂,也敬重這位小小
年紀的姑娘,有事可以和她商量。妙珍的這種大人氣像紅樓夢裡的薛寶釵,但是
薛寶釵沒有妙珍的頑皮與喜氣。
妙珍讀書,是與她肩下的妹妹在啟秀女中。父親特為定打一部雙人包車,到
學校來回接送,因為打得特別大,同學都叫它老爺包車,妙珍幾回向父親生氣,
父親道、「你聽她們?你只管坐得落位。」當時上海新作興皮鞋絲襪,總是她先
穿。後來簡太太還說、妙珍家在學校,是甚麼穿戴都她為先。簡太太是在啟秀的
同學,出嫁南洋煙草公司簡家,與妙珍一直要好。妙珍讀書,聰明而不用功,人
生是可以好到讀書不是為學問。
她長成十六七歲,上學校來去,多有少年追逐。而她也不怕,也不避,覿面
就罵,一口大道理,罵這班人沒有爺娘的家教,不曉得用功上進,卻來釘女人。
她不知男女之事有何好。父親因她做女兒被寵慣了,怕難做人家的媳婦,特為培
植一位故人之子,在東吳大學讀書,意思是要招為女婿,將來還可讓讓女兒,焉
知妙珍必不要。那人寒暑假來佘家住,妙珍只不理睬,他到學校後寫信來,妙珍
亦不看不答。凡此別無理由,就只是不要老公。她美到如此,卻連不甚知覺自己
是女身。
可是又焉知十九歲那年,她被飲醉酒上了一個男人的當。那人姓吳,他爺也
當買辦,與佘家原是通家,因想她不成,故串同女眷出此下策。而她翌日竟會沒
有知覺,有這樣糊塗。也不是不知覺,是她的性情如此,天坍下來當棉被蓋,雖
遭逢了怎樣的大事,亦當下端然一思省,理它呢?一會兒就自好了。她也不信不
伏,也不驚懼計較。她簡直可比不知人世有風浪,像孫悟空的不知天上的高低,
了得了不得。禪宗有泰山崩墮,東海之水沸翻,莫教濺溼老僧袈娑角的話,其實
可以好到只是這種女孩兒家的天驕。愛珍一生便是於世事明確,而於人生糊塗。
她有了身孕,父親要她到香港叫醫生取掉,就此出洋留學。而她不慣於這樣
的善後法,不慣於承認做錯了事情的卑屈感,她是生來不帶一點陰暗有禍的感情
。吳家曉得妙珍要離開上海,那男人的娘急得來求懇,說她的兒子要自殺,她做
娘的對爺不好交代,也只有死,母子兩條性命都在她身上。這都是有己無人的心
想,惟有他家的母子之間及老夫婦之間是推板不起,便不管人家的小姐也該被尊
重。但是秀芳就去到了那吳家。
秀芳卻又不是就進了那吳家門,而是住在外頭等於小公館,養有一子。吳家
隨即另娶了媳婦,也不知是他那母親不敢向他爺說呢?還是一家做鬼?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