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2)
的伴侣了,为他开汽车,还帮他办很多小事。在随后的两年里,他显得好像是自然形成的、进入自己父亲业务的儿子了。他不大颖脱,不太急切,却满足于一个不费气力的工作。
同时,他那个少年时代的伙伴和半结义兄弟汤姆·黑根却要上大学了。弗烈特仍然在高中念书,幺弟迈克尔在念小学,最小的妹妹康妮还是一个刚学走路的四岁小女孩,全家早就搬到布朗克斯区的一栋公寓里去了。考利昂老头子正在考虑在长岛买一栋房子,但是他想把买房子的事同他正在拟定的计划协调起来。
维托·考利昂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美国所有的大城市都给地下世界的斗争打得个稀巴烂。好几十个地方爆发了游击战,野心勃勃的流氓一个个都拼命想割据,建立小帝国。像考利昂这样的人都在竭力保卫自己的“边疆”,保卫自己的生财之道。考利昂老头子发现报纸和政府机构正在利用这种乱砍乱杀的局面设法推行越来越严厉的法律,设法采取越来越残酷的警察手段。他预料,公众义愤很可能导致民主程序暂时停止执行,这对他和他的臣民可能是个致命的打击。他的帝国就内部而言,是稳固的。他决定先给纽约市,然后再给全国所有卷入战争的派别带来和平。
他对这个任务的危险性并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把第一年用于同纽约帮派的头目会谈,做做准备工作,摸摸他们的底,建议划分势力范围,并由一个组织松散的联盟协调会批准后,大家共同遵守。但是当时帮派大多,互相冲突的特殊情况也大多了,要达成一致协议是不可能的。就像历史上许多伟大的统治者和法典制订者一样,考利昂老头子认定,除非把独立统治的国家的数目压缩到一个容易处理的小数目,不然秩序与和平是不可能的。
有五六个“家族”实在太强大了,无法消灭。但是其余的,例如街道“黑手”恐怖集团,各行其是的敲诈勒索的放债集团,还有那些尚未得到司法当局的适当保护(也就是说还没有买通有关当局)的、强暴的赛马赌博登记者集团,都得统统滚蛋。于是,他发动了一场实质上是殖民地侵略性质的战争来对付这类人物,把考利昂组织的全部人力、物力都投入到这场战争里去了。
纽约地区和平局面的取得,花了三年时间,并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开始却有点倒霉。原来老头子早就决定要消灭的一群死心塌地的爱尔兰强盗,凭着他们拼死拼活的蛮劲,差点获得全胜。一个爱尔兰匪徒,凭着自杀的牺牲精神,有一天由于偶然的机会冲进老头子的警戒圈,瞄准老头子的胸膛打了一枪。刺客立即给子弹打得千疮百孔,但他造成的损失却成了既成事实。
不过,这一下却给桑迪诺·考利昂造成了机会。由于父亲动弹不得,他直接抓军队,组成自己的兵团,军衔是司令。桑儿就像一个年轻的、没有经过宣扬的拿破仑,表现出了领导城市战争的军事天才。他还表现了一种冷酷无情的作风,没有冷酷无情的作风是考利昂老头子作为统治者的唯一缺点。
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三七年,桑儿·考利昂获得了地下世界从来没有过的最狡猾、最残忍的刽子手的名声。然而,单纯就恐怖程度而言,同那个名叫路加·布拉西的令人望而生畏的人物比较起来,他却大为逊色。
跟踪残余的爱尔兰匪帮,并单枪匹马地把那一伙扫除干净的就是布拉西。当那五六个强大的家族中的一个家族企图干涉,并充当那些零散的帮派的保护人时,为了杀一儆百而杀死这个家族的头头的,也是布拉西。另外,老头子伤好了,恢复了健康,就同这个家庭讲和了。
到一九三七年,除了小的事件和误会(当然这些小的事件和误会有时也会造成毁灭性的严重后果),总的来说,纽约市的气氛是平静而和谐的。
就像古代城邦国家的统治者用焦急的目光注视着野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