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考资料、注解、剪报、法院判决书与达格保存的所有书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所有看似重要的东西都加以复印,总共有两千页左右,花了他三个小时。凡是可能与机密来源相关的资料,都先放到一边,约有四十页,主要是来自两本A4笔记本的注记,达格原本锁在抽屉里。布隆维斯特将这些资料放进信封,拿到自己的办公室。接着再把其他所有与达格的计划相关的资料搬到自己桌上。
工作结束後,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後到楼下的7-11买一杯咖啡和一片比萨。他误以为警方随时可能前来搜索达格的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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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点才刚过,包柏蓝斯基的调查工作便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他接到位於林雪平的监定实验室的雷纳·葛兰伦来电。
「是关於安斯基德的命案。」
「这麽快?」
「我们一早就收到凶器,分析尚未完全结束,但有一些资讯你或许会感兴趣。」
「好,说说看你们发现了什麽。」包柏蓝斯基说道。
「凶器是一把一九八一年美国制的科特点四五麦格农手枪。上面有指纹,也可能有DNA,但这项分析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们也看过击中那对男女的弹头。应该是这把手枪发射的,这倒不令人意外,如果在现场的楼梯间发现手枪,结果多半如此。弹头碎得很厉害,不过有一块碎片可以用来比对。这非常可能就是凶器。」
「应该不是合法武器吧。有序号吗?」
「这把枪完全合法,所有人是一名律师,叫尼斯·艾瑞克·毕尔曼,於一九八三年购买。他是警察射击俱乐部会员,住在欧登广场附近的乌普兰路上。」
「你到底在说什麽?」
「诚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也在手枪上发现几枚指纹,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人应该是毕尔曼,如果这把枪并未报失也未出售的话——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啊哈,换句话说,有线索了。」
「第二组指纹是右手拇指与食指的指纹,比对有了结果。」
「是谁的?」
「一名出生於一九七八年四月三十日的女子。一九九五年在旧城区,曾因伤害罪被捕,指纹记录便是当时留下的。」
「有名字吗?」
「有,她叫莉丝·莎兰德。」
包柏蓝斯基记下了葛兰伦告诉他的姓名与社会保险号码。布隆维斯特很迟才吃午餐,吃完後直接回到办公室重新投入工作,他将门关上,明示自己不想被打扰。先前来不及处理达格的电子邮件与笔记中所有的周边资讯,如今他必须安顿下来,以全新的观点把书和文章从头看一遍,还要提醒自己作者已死,若再有任何需要提问的困难问题,他已无法提供答案。
他必须决定是否还要出书,也必须判定这些资料中有无可能引发杀机的部分。他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包柏蓝斯基和埃克斯壮简单通过电话,告诉他关於监定实验室的发现,之後决定由包柏蓝斯基和茉迪去造访毕尔曼律师。这可能只是交谈,也可能是讯问,或甚至逮捕。法斯特和安德森则负责追踪这个莎兰德,请她解释为何凶器上会出现她的指纹。
寻找毕尔曼一开始并不困难,报税记录、枪支登记和监理处资料库里都有他的地址,就连电话簿上也能找到。包柏蓝斯基和茉迪开车到欧登广场,刚走到乌普兰路的大楼外,刚好有一名年轻女子出来,因此很轻易便进去了。
他们按了毕尔曼的门铃,但无人应门。随後又到他位於圣艾瑞克广场的办公室,还是同样结果。
「也许他去开庭了。」茉迪说。
「也许他在射杀了安斯基德那两个人之後,搭上飞机飞往巴西了。」包柏蓝斯基说。
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