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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特,现年四十七岁,是暴力犯罪组的老将,年资已有十五年,但也是包柏蓝斯基对这个小组不十分满意的主因。法斯特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他经验丰富,也参与过复杂的调查工作。缺点呢,此人太过自我,还有个让人焦躁不安的大嗓门,这点让包柏蓝斯基异常心烦。法斯特有一两个特质,包柏蓝斯基就是无法忍受,但若是盯紧一点,他还是个有能力的警探。何况,他可以说成了安德森的心灵导师,他那令人不快的风格,後者似乎并不在意。他们经常一起办案。

    刑事组纽柏格巡官也受邀参与开会,以便让他们了解她前一晚询问记者布隆维斯特的情形。警司莫丹松也到场报告犯罪现场的情况。他们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一心只想回家睡觉,但纽柏格还是带来了公寓的照片,传给组员们看。

    半小时後,他们已了解事件发生的顺序。包柏蓝斯基说道:「你们要记住,犯罪现场的监定工作还在进行中,这只是我们认为的情况……一个不明人士在没有任何邻居或目击者注意到的情况下,进入安斯基德的公寓,杀死了达格和米亚。」

    「我们还不知道现场发现的枪是否便是凶器,」纽柏格说道:「但枪已送到国家监定实验室,而且会优先处理。我们还找到一片子弹碎片,打中达格的那颗,相当完好地卡在卧室隔板上。不过击中米亚的子弹碎得太厉害,恐怕帮助不大。」

    「谢谢你告诉我们。科特麦格农是牛仔手枪,压根就应该马上禁用的。有没有序号?」

    「还没有。」莫丹松说道:「我已派人将枪和子弹碎片直接从犯罪现场送到监定实验室。由他们处理总比我自己分析好。」

    「很好。我还没有时间到现场去,但你们两个去过了。你们有什麽想法?」

    纽柏格礼让较年长的同事代为发言。

    「第一,我们认为是一人所为。其次,这完全是处决式的杀人。我觉得某人有充分的理由要杀死达格和米亚,而且执行得十分精准。」

    「你这麽说有什麽根据?」法斯特问。

    「公寓里面整齐乾净,完全没有抢劫或打斗之类的迹象,而且只开两枪,全都打中预定对象的头。所以这个人很懂得用枪。」

    「听起来有理。」

    「且看看公寓的简图……这是我们所能重建的模样,我们猜想男性死者达格是近距离中枪,而且可能是直射。子弹进入的伤口周围有烧焦痕迹。我们猜想是他先中枪。达格受力後撞到餐桌,枪手可能是站在门厅,或就在客厅门口内侧。」

    「据住在同一楼的证人说,两枪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凶手射杀米亚的距离较远,她很可能站在卧室门口,正试图转身逃跑。子弹打中她的左耳下方,从右眼上缘穿出,力道将她推入卧室,也就是发现她屍体之处。她撞到床脚,滑落到地板上。」

    「只开一枪,这个人很善於用枪。」法斯特说。

    「不仅如此,也没有脚印显示凶手曾走进卧室查看她是否断气。他知道自己正中目标,便离开公寓。也就是说两枪,两具屍体,就走了。我们得等监定报告出来,但我猜凶手用的是狩猎用子弹,可以立即致死。两名死者的伤口都很大。」

    组员们静静地思索这番摘要。无须提醒,他们都知道子弹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金属壳的硬式子弹,会直接贯穿身体,造成的伤害较轻微;另一种是软式子弹,击中後弹头会在体内扩张,造成巨大伤害。被直径九毫米的子弹击中,和被直径会扩张到至少数厘米的子弹击中,可说有天壤之别。後者称为狩猎子弹,目的是为了导致大量出血。一般认为用这种子弹打麋鹿比较人道,因为可以让猎物尽快死去,尽量减少它的痛苦。但国际法规定战争中禁用狩猎子弹,因为士兵一旦被扩张型子弹击中,无论中弹部位在哪里,都几乎必死无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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