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知道。不过,有种看法是,会不会用了船?”
“船?”
“用渔船之类。犯人一直在海上待机,从那里向海岸上的同伙抛出绳子之类的东西。而那个同伙是杀害父亲的凶犯。接到绳子的凶犯将父亲捆起来,向海上的同伙打信号。看到信号的同伙发动引擎,把父亲的遗体拖向海边。”
“我不太明白,犯人为什么非要这么做?”
“犯人可能想把父亲的遗体沉到海里。如果直接扔到海里,遗体会产生气体,还是会浮上来,所以想加上些重量。”
“请等等,我还是无法赞同。影二您不是说了吗?遗体从堤坝出入口荫处的犯罪现场起,被拖了一百米左右。那么,从父亲被发现的海岸边到堤坝,至少有这个距离吧。如果同伙的船在海上待机,那里离犯人的距离就更长了。把绳子扔过去,说得简单。请问父亲的体格怎样?”
“大概和现在的我差不多吧。我身高一百七十五厘米,体重六十三公斤。”
“要拖动父亲的遗体,绳子也得够粗够结实。扔过去,可不是轻而易举能做到的。还得不在沙滩上留下痕迹,一百米以上的距离,太不现实了。”
“警察当然也想到了这点,于是有人提出了别的想法,绳子会不会是前一天就准备好的。”
“前一天就准备好,什么意思?”
“船从前一天晚上就在海上待机,从那里把绳子拉过来,一直拉到堤坝出入口的位置,事前就做好了准备。”
“前一天晚上是指周三晚上?犯人就在雨中做这么麻烦的准备工作了。”
“嗯,但这样一来,准备工作的痕迹就能被雨水冲走,彻底消失。”
“不过花这么大工夫,把父亲的遗体从堤坝拖到海边的理由是什么?您刚才说是为了把遗体沉进海里,但如果那是真正的目的,一开始就把父亲骗上船,在海上杀掉,不就得了?”
“没错,我听说那些假设全被否定了。如果用绳子绑着拖行,父亲的遗体上应该会有勒痕,但调查后并没有发现类似的痕迹。”
“那么,果然还是被谁用手拖过去的。”
“那不可能不留下足迹。还是说,用了别的什么方法?”
“别的方法是指?”
“这我就不知道了。”
“不管用什么方法,犯人把父亲的尸体搬到海岸,放那儿不管了,真叫人费解。为何中途放弃?出了什么让他放弃的事?”
“可能吧。比如有人来到海边,目击了这一幕。”
“或者不是中断,而是一开始就出于其他目的才搬到海边。说起来,我忘了问,您父亲的死因是什么?”
“脑挫伤。”
“被打了吗,头部?”
“在堤坝的出入口附近有块空地,在那里找到了血迹,与父亲的血型一致。从头部的伤口形状判断,是被巨大的石头砸到了脑袋。其实,在现场找到了块直径三十厘米左右、粘着血迹和毛发的石头。基本可以断定那是凶器,但没有采集到指纹。”
季里子立起膝盖,手撑在榻榻米上,突然缩起脚尖,双脚晃来晃去。她一边看着自己的动作,一边专心地思考着什么。她脚上的袜子是深灰色的,上面是男式的花纹。
“我们先回到刚开始的话题吧,犯人既然有力气把您父亲的遗体拖一百米左右,恐怕是个男人吧。具体方法暂且不论,没有留下足迹就能轻松完成这项工作,比起一人犯案,多人犯案的可能性比较大,警察大概是这么考虑的吧。”
“似乎是这样。另外,凶器是又大又重的石头,能把它举起来砸头的,不太可能是女性,一般想来应该是男人。”
“我想问一下,犯人把您父亲从杀害现场拖到海滨这一点,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