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中介组织“灰色生存”
研究员对记者指出,“这些官员与中介组织有道不清说不明的利益纠葛,甚至有些政府官员在退休前,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中介组织谋利,退休后再到该中介组织合法任职。”
有些中介组织甚至成为主管部门进行人事改革,安置分流人员的场所,实际成了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之间增加的一个管理层次,成为政府精简机构的“缓冲区”。
受访专家认为,我国有些中介组织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不是因为具备真正的市场竞争能力,而是因为与主管部门有特殊关系。因此,这些中介组织很容易从主管部门获得必要的生存资源。反过来,中介组织也容易成为主管部门的权力延伸带。
官员腐败的“灰色通道”
记者调查发现,中介组织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公正、诚信是其立足之本。但是,在我国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贿赂腐败链条中,中介组织的身影却显得越来越活跃。
“在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腐败案时,发现一些中介组织在这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9年5月7日,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以往查处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腐案中,有不少中介组织参与其中,他们不但伪造邀请函高价卖给组团单位,还帮助组团单位编造境外公务活动日程,骗取批准,而实际上大多安排的是旅游项目。
近年来,中介组织直接参与的腐败大案要案不胜枚举。2009年2月27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法院认定,蒋勇通过情人唐薇开的中介公司,共同收受数家房地产开发商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615万余元,另外蒋勇单独受贿181万多元。
2006年,厦门市五缘湾景区拆迁改造工程完成后,审计部门审计拆迁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项目存在高套标准、多支付补偿款问题。调查人员发现,项目中一条排污沟被厦门至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达1300万元。而经公安部门委托另一家评估组织重新评估仅为286万元。
根据揭露的案例,中介组织参与的腐败行为,除涉及行贿、洗钱、参与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股东和消费者权益之外,有些中介组织还抱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态度,干着唯利是图的造假勾当,范围涉及重大工程投资建设、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转让评估、贷款抵押资产评估、公司上市及年度财务审计、政府采购等诸多领域。
据记者调查,在土地评估时,有些中介组织协助腐败官员和不法商人搞暗箱操作。同一块土地,评估价值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背后自然是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有些中介组织还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满足客户不合理或是不合法的需求。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做假账,提供虚假审计意见,甚至协助不够条件的企业包装上市,帮助上市企业和证券公司“圈钱”。
“在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一些供应商、承包商与采购单位、监管机构人员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互相勾结,通过操纵招投标搞腐败交易。”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些中介组织将国有资产由高评低,帮助个别党政官员、原企业负责人蚕食鲸吞国有、集体财产。”
“有些中介组织为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提供虚假鉴证,进行技术协助。”北京一家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一些评估、鉴定、拍卖机构,还与律师、法官内外勾结,在打官司中大肆弄虚作假。”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中介组织腐败与党政机关官员腐败行为相比,前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因为,在中介组织腐败过程中,几乎找不到程序违规,它可以用程序上“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