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观察 中国企业家的“法罪错位”
30年企业史,企业家落马无数,而喊冤申屈之声不绝于耳。细细品读这些案例,会发现一个很奇异而很少为人关注到的事实:一些被定罪的企业家往往犯事于东,却获罪于西,竟活生生有一个“法罪错位”的现象。
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管金生一案,很让人印象深刻。
1995年,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万国证券的总经理管金生一手导演了一场大灾难。当时,国债期货市场最大的一个悬念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债券会不会加息。这期代号为“327”的国债规模有240亿元,将在当年6月到期,它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而此时在市场上的流通价为148元上下。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24%,市场普遍认为“327”国债的回报太低了,因此有消息称,财政部可能要提高“327”国债的利率。
但是管金生不这么看。他认为目前的宏观局面是投资过热,中央不可能从国库中拿出额外的钱来补贴。于是,他下令万国证券做空“327”国债。
然而,这次他竟赌错了。2月23日,财政部宣布提高利率,“327”国债将以148.5元兑付。
消息一经核实,“327”国债的市价就开始一路上涨。管金生手中握有大笔“327”国债期货合同,每上涨1元,就意味着他将赔进10多亿元。被逼到死角的管金生急红了眼。他下令,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把价格打回去,万国证券在市场上不断放单,多空双方发生惨烈的绞杀战,市场上一派“血雨腥风”。到收盘前的最后7分钟,已经失去理智的管金生孤注一掷,共砸出2112亿元的卖单,硬是把价位打落到147.4元。
管金生的疯狂举动,终于让管理当局无法容忍。在这一天的攻防中,万国放出上千亿元的卖单,这至少需要100亿元的保证金,它显然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资本保证,毫无顾忌的违规操作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当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受命宣布,16点22分13秒——也就是管金生用天单压盘的那一刻——之后的交易是异常的,此后的所有“327”国债交易均无效。试图虎口夺食的管金生终于被老虎咬住了,当时的局势是,如果按147.4元的收盘价计算,万国证券在“327”国债期货交易中赢利10多亿元,而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后来的决定,万国证券则巨亏60亿元。
5月19日,管金生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有意思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因为“327”国债事件而被捕的,但是对他的指控罪名却是受贿和挪用公款。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指控,管金生利用职权,先后3次受贿29.4万元,此外还挪用公款240万元供他人进行赢利活动,“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这位从江西小山村里走出来的股市枭雄功败垂成,无语向天。他没有委托辩护人,也拒绝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
跟管金生案很类似的,还有另一位“股市教父”的断罪。
1997年前后,正处在事业巅峰的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张国庆开始考虑用MBO的方式完成君安的股权改造。他既是公司的总裁,又是董事会主席,身兼经理人和资本代表两重角色,自然有制订规则、双手互套的便利。经过巧妙安排,以张国庆等若干高管持有大部分股权的职工持股会变成了君安证券的实际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77%。君安此举,在金融界引发了大震荡,管理当局对此颇为不满。经有关部门审计认定,张国庆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变相转入私人名下”。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法庭最终的审判中,张国庆的罪名变成了“虚假注资”和“非法逃汇”,他因此获刑4年。
在我搜集到的企业史资料中,有不少非常著名的“法罪错位”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