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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
美好状态——物质繁盛,精神安逸。在这一时期里,侦探创作领域人才辈出,佳作不断。1926年侦探小说的出版量是1914年的五倍,到1939年则是十倍。

    纵观这30年的岁月,涌现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多萝西·赛耶斯、S.S.范达因、奈欧·马许、玛格丽特·艾琳汉姆、安东尼·伯克莱、罗纳德·诺克斯、约瑟芬·铁伊、雷克斯·斯托特等不计其数的天才作家。、、、《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Y的悲剧》、《贵族之死》、《烟中之虎》、《主教杀人事件》、、、《毒巧克力命案》都成为了绝世经典。

    可以这样说,“黄金时代”已经不止是一个时间范畴的概念,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象征,是一种境界。

    作为侦探小说最好的时代,黄金时代的特质集中地体现在了几个方面。

    其一,解谜至上

    “黄金时代”亦被称为“古典解谜时代”。“解谜”是这一时期作品的最高目的。无论是现实主义风格还是浪漫主义风格,这个终极目的是始终不变的。匪夷所思的犯罪手法、无懈可击的误导方式、石破惊天的逆转……凡是与谜团有关的桥段,无不在“黄金时代”大行其道。

    人都有着本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解谜”正是抓住了人的这一本性,从而大鸣大放。相比于后来欧美冷硬派和日本社会派对社会黑暗和人性丑陋的深刻揭露,以“解谜”见长的“黄金时代”优势无疑是巨大而明显的。

    其二,文学性的进一步植入

    这一点前面已经多次提到了。很多读者往往会忽视这一点,但实际上这确实非常重要。

    侦探小说作为一种文学类型,首先应该是一部“小说”,其次才是“侦探”的种种元素。既然作为“小说”,就必须满足一些作为小说的基本条件,比如故事的完整性、情节的布局技巧(这里的技巧不是侦探小说特有的误导或逆转技巧,而是指作为文学作品的普遍技巧)、优美的文字、真挚的情感,甚至还要有一些深层次的意义。只有这样,这种类型作品才有存在并发展下去的空间。

    这里提到的“文学性”并不是要求创作者以的标准打造侦探小说,那不是侦探小说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是,一些基本的文学要素,还是必不可少的。毫无疑问,“黄金时代”的创作者们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

    其三,登峰造极的诡计设置

    既然有了“解谜至上”的终极目的,创作者们自然需要绞尽脑汁,布设各种匪夷所思的诡计,以求让读者在最后一刻跌碎眼镜。在这一时期,大量具有原创精神的诡计应运而生。纵观侦探小说发展的历史,“黄金时代”几乎穷尽了人类可以想到的所有诡计(这也直接导致了后来的创作者们被迫转型),真正做到了“没有想不到”。

    其中值得关注的诡计模式有不可能犯罪、暴风雪山庄、死亡留言、无面尸、叙述性诡计等等。天才的创作者们各有所长,在自己的诡计领域里都创造出了伟大的作品。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一暴风雪山庄和叙述性诡计的创造者;埃勒里·奎因对于死亡留言情有独钟;约翰·狄克森·卡尔则因为在不可能犯罪领域成就斐然而赢得了“密室之王”的称号……

    关于这些,后面的章节会有更详尽的论述。

    其四,“挑战读者”的设置震烁古今

    挑战读者是一种出现并只属于“黄金时代”的设置,它是这个极盛时代最典型的写照,因此,有必要在这里单独讲一下。

    “挑战读者”是埃勒里·奎因的发明。在奎因的作品中,每每在谜底揭晓之前,都会有名叫“挑战读者”的一个章节出现。骄傲的奎因会自信地对读者说:“一切线索都已经摆在了您的面前。谁是真凶?又劳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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