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野人
历尽苦难的中国农民,临终时给儿子刘焕新留下一句话:“你要记住,人要有骨气,要有志气,要有勇气,有这‘三气’就能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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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日本首次承认二战时强掳中国人当劳工
1994年6月22日,日本外务省亚洲局局长川岛裕在国会参议院回答社会党议员清水澄子的质询时首次承认,根据日本外务省1946年编写的《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调查报告书》,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日军受其政府的指示强掳38935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6830人惨死在极为恶劣的劳动条件下。时任日本外相的柿泽弘治在回答质询时也表示,这一历史事实是“不能否认的”,他对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所受的苦难“深表遗憾”。此前,日本的一些政党和团体已发现外务省的这份报告书,但日本政府一直未承认这份报告书的存在。
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群体构成
被掠至日本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小者只有11岁,名叫王殿美(奎?),出身于山东省淮县南胡庄,被掠至北海道川口组室兰出张所,于1945年6月22日死亡;年龄最大者78岁,名叫张照论,出生地为山东阳谷县,被掠至北海道歌志内铁道工业株式会社神威出张所。中国劳工的出生地以河北省为最多,其次是山东、河南、山西等省。此外,还有湖北、陕西、上海、广东、江苏、浙江、东北地区等。就劳工的身份而言,农民最多,此外有商人、被俘的中国官兵(包括国民党军与八路军),还有伪军、保安队、警察和原劳工、工员、教师和学生。
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遇害情况
按日本外务省的报告书记载,北海道川口组室兰出张所的969名中国劳工,310人死亡,其死亡原因全部为疾病。但是在1954年秋于当地海滨发掘出在川口组死亡的125具华工遗骨中,“在场医生认定‘有人还在呼吸中,便被放入坑内’,这种遗体是缘于活埋。有的是头盖骨上有弹孔,有的头盖骨有锐器的击伤和裂痕”。1955年夏在下关市发掘出73具华工遗骨,掩埋时的目击者也证实:“还有相当体温的身躯,由于病情恶化,虽然未死却被认为死亡,尽管还活着,却被抛入墓穴之中……在墓穴的底下,还有夹在腐烂的尸体中拼命挣扎的重病人。”
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回国情况
1945年10月至1946年2月,美国占领军与日本政府共计送还华工31917人(其中包括战时送还的1180人),为掳掠时乘船人数的82%。加上死亡的6830人,同乘船时相比还差188人。这188人有下落者为100人,其中住院及陪护35人,在刑务所内42人,希望留居日本的23人;下落不明者为88人,其中战争结束前便下落不明者21人,战后逃亡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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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