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野人
说完这句话。”
未能守在妻子身边亲眼看着儿子出生的刘连仁,在等待了整整14年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父亲。
“我母亲光顾着哭,光对我说‘这是你爹’,别的,不吱声了。我这么多年的委屈,想着叫声爹多么高兴,痛快一下,没人欺负我了吧。我和我父亲、母亲,想跑出去,但人山人海跑不动,挤出去以后,三个人抱在一起。我叫爹,使劲不小,叫声爹,但是谁也听不到,三个人抱在一起。我叔也来了,抱成一堆。大家就哭起来了,用泪水表达过去的怨恨和现在的高兴。”刘焕新说。
对刘焕新来说,这是一个仍然活在过去阴影中的父亲。“他回来以后,不乐意见人,晚上睡觉蜷缩在炕上,有时候坐起来,好像从一个噩梦里惊醒了一样,又好像有日本人发现了他一样。回家头三年里,他几乎天天晚上睡觉都会惊醒。”
33年后,1991年5月,在儿子的陪同下,刘连仁回到了日本北海道的那座矿山上。
刘焕新回忆:“我们在那里,他一直在矿洞口呆呆站了有10分钟,不吭声。”
1996年3月,83岁的刘连仁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作出道歉,并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
起诉后,刘连仁说:“希望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80多岁了,来趟日本不容易,来一趟就遭一回罪啊。解决了,我没有这个心事了,把眼一闭,也就这么着了。我觉得这个事必须解决了,脑子里没有斗争,我死了有我儿子,有我孙子,子子孙孙要把这件事解决。”
从1996年开始,刘连仁三次走进日本法庭,讲述遭遇,表达控诉。
2000年9月2日,刘连仁因病去世,享年87岁。直到去世,他始终没有等到公正的判决。
“他知道自己身体不行了,成天拽着我的手,他说:‘我不行了,我打这官司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为了全国4万多劳工,也是为中国争口气啊。’”刘焕新说。
2001年7月12日,刘焕新捧着父亲的遗像走进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庭,将父亲遗像恭恭敬敬地放在原告席上。
当天,东京地方法院宣判:日本政府承认刘连仁在北海道的非人遭遇是历史事实,并承担责任,赔偿刘连仁一家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
日本政府对判决结果不服,随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2005年6月23日,刘连仁案二审在东京高等法院宣判,法院以“该赔偿责任不适用日本国家赔偿法”以及“诉讼超过期限”为由改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法庭一片哗然。一位前去旁听审判的日本友人当即大声质问审判长:“你还有没有人性?作出如此判决可耻到了极点!”
刘焕新走出法院后愤懑地表示,东京高等法院的改判理由完全是军国主义的逻辑,这是极其不公正的判决。随后,他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对刘连仁案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007年5月15日,13名山东劳工和劳工遗属、山东法律援助团的律师、专家学者和日本友人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表达对日本最高法院的强烈抗议。
2009年12月20日,曾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首批38名受害中国劳工中的5名幸存者及其他劳工的家属,在济南接受二战时强掳中国劳工的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方面交付的每人60万日元(合人民币4.5万余元)的“补偿金”。此次和解赔偿历时16年、历经3次诉讼,根据协议,西松建设公司将向360名受害劳工提供2.5亿日元的赔偿。
2004年清明节,刘连仁的墓碑在他的家乡落成。这个为了自由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