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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当兵的要什么尊严?
笔钱钞嘛!

    于是,他出命令,凡是出战者,都有双倍“出战费”!

    这再加上先前还要给他们分配旱地……人人战意很浓,有时候,竟然为鞑靼士兵没有来攻城而生气,因为少挣了一笔出战费了。

    至于吃食上,没有一个人担心,他们的水道上虽然有岸上回回炮的阻截,但是依然可以通过,而且,光是仓库里的鲸鱼肉干,就足够全城人吃二十年了,听那玩意,五十年都不坏!

    但是那个味道嘛……比木头渣子强,毕竟还是肉!

    鞑靼强盗集团的使者来临安城了,它是一个北方汉臣,多次出使过大宋,对临安城的道路都熟透了,都没有去大宋礼部报道,直接单独找平章贾似道了……因为大宋南下后,已经把光禄、鸿胪两寺并入礼部

    插句闲话。

    大宋中枢机构的行政、军事、财政、监察这四种大权分得十分清楚,而总之于大宋官家。

    大宋总体上看,他们的集权措施,日趋严密,甚至达到“细者愈细,密者愈密,摇手举足,辄有法禁”的程度。

    比如当年宋太祖曾令后苑造一薰笼,数未成,太祖怒责左右,一个笼子,你们几都打造不出来?!

    臣僚答以此事必须经过尚书省、本部、本寺、本局等许多关口,等到逐级办齐手续后覆奏,得到大宋官家的批语“依”字,然后方可制造。

    宋太祖听后大怒,问宰相赵普:“我在民间时,用数十钱即可买一薰笼。今为子,乃数日不得,何也?”

    赵普回答:“此是自来条贯,不为陛下设,乃为陛下子孙设,使后代子孙若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以经诸处行遣,须有台谏理会,此条贯深意也。”

    当时的太祖听后转怒为喜:“此条贯极妙!”

    由此可见,宋代统治者订立各种“法制”的目的有二,一是使“政出于一”,“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

    那些百官嘛,不过“奉法遵职”而已。

    于是,从中央到地方,“上下相维,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达到空前集中和统一;二是定为“祖宗之法”,要求子孙“谨守”,以保证赵家皇朝的长治久安。

    那个鞑靼使臣对大宋的官制是一清二楚,他甚至有些嫉妒了,做大头目忽必烈的官员嘛,没有这些法的……这是肯定的,鞑靼强盗集团的大头目才不会设计这样的官制,一个是他不会也看不懂,二个是,他喜欢一个人拍桌子决定问题。

    先前,大头目忽必烈在早朝中,直接提出来与宋狗们议和等三件事情……他当时的表情平静的可怕,满朝文武,不管是汉臣还是鞑靼大臣,没有敢出声一个不字,都在频频赞美!(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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