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安吉拉公主问道。
“看样子,他并没有什么排斥的心理。”司机认真地考虑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我想,这会是公主殿下和费先生的一个好的开始!”
“希望如此吧!”安吉拉公主点点头,然后有些向往地道,“早点儿安排好那边儿的事情,我可是要成为第一个进入霍格沃茨学院的血族学生呢!真的很期待这一的到来呀!”
“如您所愿,伟大的公主殿下!”司机回答道。
*********
“呵呵,很有意思的一个局。”回到了霍格沃茨学院华夏校区的费大圣,看着已经离去的安吉拉公主的车队,忽然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真当我连鸡血都认不出来吗?虽然看上去凶险异常,但是却没有给我造成哪怕一丁点儿的危险信号,这只能算是一场演习吧!”
费大圣也不是等闲之辈,虽然安吉拉公主来去匆匆,似乎还受了一点儿伤,但是嘴角那一道鲜血,确实把她的计划给出卖了。
要知道,费大圣在山里面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满山撵那些野鸡,然后扭断脖子,拔了毛,做成叫花鸡来下酒,所以,他对于鸡血的辨识度,那已经是登峰造极了。
安吉拉公主觉得嘴角的鲜血可能是一个败笔,她的感觉也确实没错儿,因为一点儿血腥味儿就让费大圣嗅出了端倪,看透了她布下的这个看似完美的“美人救英雄”的局。
“人生如此,全凭演技啊!”想到这个,费大圣对于自己刚才的表现,也很是满意。
他从到大没有离开过大山,这是真实情况,但这并不能他一点儿见识都没有。
事实上,除了没有实践经验之外,费大圣的见识可以是妖孽级别的,不然的话,他老子费师也不可能随便就把他交给了甘多夫,让甘多夫把他领了出去,然后放任不管了。
费师这么对待儿子的前提,自然就是因为他对费大圣有很深的了解,知道只要给儿子一个表现的舞台,费大圣就会带给自己异常满意的表现。
当然了,费大圣唯一拿不准的,就是安吉拉公主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人类和血族之间,难道真的能够发展出真正的感情吗?”面对这个问题,费大圣也不由得在内心深处,深深地拷问自己。
不过,费大圣自然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在这个问题上,费大圣确实是一只没有什么经验的菜鸟,空白得就像是一张刚出厂的白纸。
但不管怎么,今也没有白忙活一场,费大圣总算是不用因为没钱花而发愁了。
有了甘多夫给他的六千万英镑撑腰,费大圣突然有一种“老子也是有钱人”的感觉。
*********
费大圣刚刚回到了自己住的别墅区外面,就遇到了一件令他气炸肺的事情。
四、五个猴孩子,正围着他的魔法傀儡胡八找乐子呢。
看得出来,这几个猴孩子当中,有两个大概是领头儿的,约莫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一个红毛儿,一个黄毛儿,都是洋鬼子。
此时这红毛儿和黄毛儿两个,正不断地用自己手中的木棍,释放出一个个魔法,将胡八给困在中间。
他们一边儿对胡八施展攻击魔法,一边儿还看着胡八的窘状,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
胡八只是一个魔法傀儡而已,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费大圣无意中开启了生命意识,但它终究是没有太多见识的,它的思维也停留在不能跟人类为敌的状态。
所以,现在遇到了戏弄的胡八,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只是被动地应付这些猴孩子们的攻击,一直无法突破出去。
“哈哈,这东西真的很有意思!”
“约翰!你看它的短腿儿,难道不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