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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三大律法
自成曾经苦苦思索这个问题,在将天主教引入西宁地区时,他也十分矛盾,甚至怀疑过自己的做法,但从汤若望的身上,他找到了答案。

    那就是道德底线!

    只要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所操控,故意将宗教引入狂热的境地,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国家来说,有了宗教教义的指引下,都会提高自身的道德底线。

    趁着百姓们对天主的崇拜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李自成以大都督府的名义,悄悄颁布了《税律》,天命军的这部律法,并没有引起百姓的主意,实际上这部律法并不是为天命军现在的属地颁布的。

    现在天命军的属地上,百姓要缴纳农业税,商人要缴纳工商税,《税律》的出现,并没有增加税种,也没有提高税律,它只是将农业税、工商税以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与《工商律》中的税收部分,实际上是重叠的。

    《税律》中最重要的部分,不是赋税本身,而是其中的一条原则:在税赋面前,人人平等!

    也就是说,未来要缴纳农业税、工商税的,不仅有最普通的百姓,也有仕林,士农工商兵,都有纳税的义务。

    这就从律法上打破了大明朝廷的税制。

    按照大明的税制,士绅、皇庄不用缴纳农业税,而南方的商人,又通过东林党把持朝政,以“朝廷不该与民争利”为借口,阻扰朝廷征收工商税。

    因此,在大明国内,富商、权贵不用纳税,社会最底层的普通百姓、最应该得到帮助的阶层,才是纳税的主体。

    朝廷赋税大量流失,加上辽东对鞑子用兵,使朝廷深陷财政危机,被迫加税,而加税的主体,还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

    贫者逾贫,富者逾富!

    大明朝不灭亡,简直没有天理!

    李自成已是在为未来的华夏帝国搭建律法框架。

    在天命都督府现在颁布施行的四部律法中,《推恩律》是专门针对异族的律法,将来也只会在边疆,甚至华夏之外的土地上施行。

    《税律》在今日的西宁、陇右地区,并没有多少实际作用,天命军现在的属地,在大明都是边陲之地,并没有多少免税的富商权贵,连李自成自己的各个厂子都要纳税,还有谁敢不纳税?

    《税律》的颁布和实施,还是着眼于未来,它将和《工商律》、《土地律》一起,成为天命军都督府执政的三大律法基础。

    李自成虽然也预备颁布有关选举方面的律法,但选举制度才刚在陇右省开始试验,距离制度上的成熟,还是任重道远,将来能不能在整个华夏的土地上施行,或者什么时间全面施行,现在还不能准确预测。

    圣女升天节之后,西宁地区对天主的狂热,并没有完全消退,在牧师、长老、传道员们不懈的努力下,西宁地区几乎全民信奉天主,这种势头逐渐向周边的陇右、甘肃外溢,特别是陇右,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这次更是得到强化。

    李自成虽是天主教在东方的教皇,但他的主要精力,并不在宗教的宣传推广上。

    除了去火器局看看山地炮、火药包的研发情形,以及步枪的生产速度,主要时间还是待在西宁女校上,尽快让这些女学子毕业,他才能从中解放出来。

    到七月中旬的时候,宋文部终于从火器局接受了五个百户的步枪,加上原先五个百户的步枪,第七千户现在也是一个千户战兵、一个千户辅兵的配置,赶上了驻防三角城、卡当城的周宾部,只是比驻守固关的马有水部的战兵少一个千户的战兵。

    接下来生产的步枪,将为秦大年部增加五个百户的辅兵,所以,李自成让秦大年,先是挑选出五个百户,进行步枪操训,一旦有了步枪,立即可以升格为战兵。

    现在西宁地区集中了第二、第三、第七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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