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9)
x200B;美‎人‌­的身形也很纤细,与容貌混合,就无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别。
他就这么轻轻走过,带走了无数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过没能彻底带走。
因为,金发大​美‎人‌­旁边,充当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会在外人的视线跟着他们飘远之前,用自己的鲜明存在感让他们瞬间清醒。
哼!
同样戴着墨镜的褐发男人跟同伴不一样,身上带着的是另一种惊人的气质。
虽然只从外表可以判断,他不是大​美‎人‌­,但绝对是一个挺拔高大的帅哥。
然而遗憾的是,大帅哥既不冰冷也不温柔,反而很凶。
如果说金发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贵族,那他就一定是那个国家的国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点墨镜,灼灼金眸从遮挡物下赫然显露,男人就这样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来源之处扫去了一眼。
吓!
顿时间所有悄悄窥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断成了两半,那边目光的主人想捡都捡不起来,可能被直接吓到缩头,等几人走远才敢小声嘀咕着埋怨
只不过,奇怪的是,埋怨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们刚被点亮了这整整一条街的三个人说不出一家三口,他们比起父亲与女儿,更像是哥哥和妹妹惊艳到又被惊吓到,残留的情绪本来还很强烈。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
余王妃的美,尔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气运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
奥兹曼迪亚斯非常不高兴,觉得这些凡人真是厚颜无耻,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还有胆子盯着使劲看。
谁给你们的勇气?谁给你们的资格?
法老王酸气惊天,表示他自己都没看够,哪里能容许凡人们(重点是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美丽非凡的王妃!
对此。
旁边的公主和王妃的反应很寻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出现过太多次,他们都习惯了。
又来了。
塔希尔表情不变,只用三个字就完美展现出他对法老王的幼稚行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