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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在想,如果我是你,与其去找姑娘安慰,我更想先去把那个骂我猪头王的小浑球打一顿,在写一首歌问候他全家。”

    收藏家缩了缩脑袋,彷佛面前的茶杯是一碗毒药。

    莳萝毫不在意形象,歌手总认为东岸女子是珍贵易碎的花瓷,她偏不。

    “是啊,二十年的剧……传唱至今,你的歌手们熬夜苦练,把每一句台词都背得滚瓜烂熟,他们每一个都想成为你,而不是愚人王。”

    她是真心惊叹这艘游船,它像是漂流在峻丽河的种子,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精华和繁荣。数百年前帝国分裂的战火几乎烧毁中庭平原的一切,便是一位诗人的游船带着盛世文明的遗产,顺着河流重新在大地各处生根发芽。

    “愚人王那些诋毁和嘲讽也许能逗得人一时发笑,但最后只有真正的经典会流唱百世,与星月同存。你不缺观众,他们就在数百数千年后等你,愚人王算什么?礼物算什么?死亡又算什么?他们会为你造一间艺术殿堂,你的名字将成为永恒!”

    同志!我们目光要放远啊!莳萝痛心疾首。

    一旁月精灵无语看在眼底,将死之人对生命的渴望就像熟烂的果实,这位年幼的希望女神完全被自己的神权带着走了。

    不过莳萝很快发现不对,她干嘛那么激动?她抬头,就看到收藏家正满脸激动和泪水望着自己。

    “聪慧伟大的女士啊,但我是真的写不出来,我以前是人人称颂的神眷者,只要一提起笔就有源源不绝的灵感,但现在女神彷佛都离我而去……我是个贪心的凡人,我想创造、我想登台表演、我想要赞美和敬爱,我恨透我现在这副模样,无能、衰老,可悲…….”

    收藏家抹了抹泪水,他虽不再逃避,却也看清楚残酷的现实。

    “灵感就像新鲜的空气一样,以前的我年轻有活力、无忧无虑,周游列国好不快活,行经帝国创作出了百花宫廷,路过红酒弯唱起香草港的马奴。灵感无法无中生有,现在的我虚弱无力,无法离开床铺半步,除了哄小孩的摇篮曲,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神权的力量重新占上风,莳萝看着眼前这绝望之人,简直恨铁不成钢。

    “你无法看,无法走,但其他人可以啊。”

    “其他人?”

    “是,让其他人借你眼睛,借你耳朵;代替你去看,代替你去听。”

    她充满自信:“不知道你对红骑士之子,萨夏的公爵,穆夏.霍尔卓格的故事感不感兴趣?”

    诗人瞪大眼睛。

    开什么玩笑,当年红骑士斩杀黑狼王,无数诗人争先为他歌唱,直到今日红骑士的歌谣已然流传有数百个版本。峻丽河的母亲在夜晚哄小孩入睡时,用魔狼的故事警惕孩童,同时不忘加上一个红骑士带给他们勇气和安全感。

    而莳萝口中的红骑士之子,诗人最近也越来越常听到他的名号,年纪轻轻就子承父业,识破魔鬼和邪/教的阴谋,展灭狼群无数,更一举砍下银狼王的脑袋。

    其实已经越来越少人用红骑士之子提起穆夏,他们称呼他为选中之人、神佑之子、荣耀至高神的银剑。

    莳萝微微一笑:“既然愚人王的血之国带给人民绝望,那就让银骑士重新带回希望吧。”

    收藏家颤抖着手,他试着喝几口热茶缓气,却不小心烫了舌头。

    他结结巴巴问:“妳是女神派来拯救我的吗?小姐。”

    诗人的直觉一半对一半错,莳萝想救赎这位绝望的可怜人,但她可不打算为圣堂造势。

    诗人们编唱的故事都是充满各种巧妙的隐喻,或是拉远时代背景,以免惹祸上身,圣堂的教律虽然严酷,但还不至于管那么宽。莳萝便借了穆夏的形象,把两人的冒险故事稍微改编一下。

    莳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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