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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他就知道,给没读过什么书的朱前写书,朱前的要求不会很高。

    只要他写得真实,朱前就会喜欢。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接下来就按照的路子来写,写出朱前越过越好,一路上扬的人生……到时候别说朱前喜欢,怕是别人看了也会喜欢。

    爽文谁不爱看?

    而朱前的人生经历,本就是爽文,搁现代都能照着写出一部百万字的种田文来。

    第26章赚钱

    朱前拿走了黎青执写的那一千两百字,加起来也有一沓纸了。没办法,黎青执手上没力气,控制不好毛笔,也就难以用笔尖写出漂亮的小楷,字写得比较大。

    朱前走后,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又去了厨房。

    朱家人一天吃三顿,这时候的人又早睡早起……按现代时间,朱家人早饭基本六点多就吃了,午饭十一点左右吃,晚饭则是四点多吃。

    他回家前,正好可以把晚饭吃了。

    晚饭依然是白米饭,没现代的米那么白,但比糙米精细许多,至于菜,则是咸鱼、煮豇豆,还有冬瓜汤。

    黎大毛黎二毛一点不挑食,甚至只吃白米饭都觉得香,就又大快朵颐起来,至于黎青执……他在周围人惊讶的目光里,又干了四碗饭,吃得特别香。

    他其实还能再塞点,但吃太多别人肯定会觉得他这人不对劲。

    打了个饱嗝,黎青执又去找管家拿工钱。

    他之前跟朱前说过他家的情况,朱前答应他工资日结。

    这时候普通人家花钱都是铜板,但朱家给他的工钱是银子。一钱银子刚好是一毛硬币大小的一个小银币,当然,这银币不是铸造的,就是一个锤扁的小银饼。

    黎青执珍重地将之收进怀里,这才离开朱家,去找姚艄公。

    他是算好了时间的,去的时候姚振富还没来。

    儿子不在,姚艄公明显要放得开,笑着问黎青执朱家的情况。

    黎青执也不隐瞒,挑拣着说了一些。

    “白米饭管够,还有肉,真好啊……”姚艄公言语间很是羡慕。

    他撑一天船也能赚一钱银子,但他平常可没得吃肉。

    每天早上出门前,他都会从家里带一些饭,再带一块咸菜疙瘩,这就是他的午饭了。

    黎青执道:“朱老爷是个好心人。”

    姚艄公点头:“朱老爷人确实不错,顺隆商行有时候找我们帮着运货,从不拖欠工钱。”

    两人正聊着,姚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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