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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原罪(3)
    「唰。」

    霏主一脸吃惊,看着那把手刃从我脸颊擦过,而我竟纹风不动,独孤王缓缓扬起嘴角,「这样还能安之若素,你果然不简单。」

    我肆无忌惮的直直望向他,一副胸有成竹早有打算的模样,但事实上,我刚刚只是没反应过来,所以僵在原地不动,才没被打中。照里来说,正常人都会闪避,因此独孤王不会瞄准对方本身,而是身旁。很不巧的,我刚好是那个例外。

    总之,我根本就是个反应慢半拍头脑迟钝神经大条的人,误打误撞被认为和king一样精明,哎,其实天才和笨蛋也是一线之隔嘛!

    「不过,」独孤王顿了顿,顷而间我有些怔忡,幸好他没顿太久,「你不该知道那么多的。」

    怎么还是这句?我暗自腹诽。然而我尽力隐藏情绪,脸上一派平静,「所以你想怎样?」

    不知为何,霏主突然蹙眉,一脸不满的看着我,独孤王的脸色也变了,难、难道我又犯贱说了啥不该说的话吗?

    很明显,是的。独孤王勃然道:「这般挑衅的口气,凭你?嘖!看来我得好好折磨你!」

    啥啥啥?

    可能是让我死得心甘情愿些,霏主好心的补充说明:「独孤王厌恶他人挑衅的事眾所皆知,你这不是摆明找死?何况之前你的口气就让王很不满了。」

    「用不着白费唇舌,那个拿来,给她。」

    独孤王对一旁的手下命令,后者把一个皮包递给我,毫无选择馀地,我只能接下。呜呜,里面该不会装什么毁灭世界的炸弹吧?还是要我自杀啊?

    「那天暗巷里,你因为好心想把包包还给那个女孩,而被王捉住,而那个女孩是雾嵐派来刺杀王的,可惜被我们早一步发现,不过这包包里的暗器倒很实用,操作简易而一击致命,非常适合你。」那个手下机械式的说明。

    「这把匕首仿造粉心匕首,肯定出自罗紫朔之手,我要你用这杀了他,否则……我就让你眼睁睁看着雾嵐消失!届时你就加入我们吧!」

    「自己挚爱之人,用自己亲手创造出的武器,杀了自己……哈哈哈——何等可悲啊!」

    靠,这人有病。不过现在不是胡思乱想吐槽别人的时候,疯子可是最难对付的,何况还是有权有势的疯子。

    看来没有转圜的馀地,现下只能先答应了,「好。」语气带点有恃无恐,因为我明白,雾嵐不败。

    因为它是雾嵐啊。

    *

    灿金的雕鏤在赤轮照耀之下熠熠生辉,我把玩着匕首,哪有人把暗器做得那么「高调」,这什么顏色啊!刚拿出来就被敌人发现了吧!还想杀谁啊!

    而且我确定这绝不是朔朔製作。一来,他坚持「正版」,再说他赠与我的东西意义独特,肯定独一无二,怎么可能仿造呢;二来,这种过于闪耀的色调,与他的风格相去甚远。

    由此可知,要不是独孤王誆我,就是连他自己也搞错。

    不过那些倒不是燃眉之急,首先我要赶紧找到朔朔,独孤王只给我一星期的期限,还有人不定时跟踪我,要是被发现我打混摸鱼企图逃跑,那可有得受了。

    直接走进总部太过招摇,我思忖了会,决定先去图书馆,那里的人大多都是黎民黔首,危险性应该不高……吧?

    拜託,别再让我遇到武艺高强或是势力雄厚的人了,呜呜,我明明只是个布衣百姓,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惹上一大堆事啊!

    一边咕噥一边走进图书馆,分心的下场就是撞到人了,「抱歉抱歉!」我连忙先道歉,要是不这样做,以现代人火爆的性子,我可能会被痛打一顿吧——是说,道歉了也不一定不会被揍。

    「没关係……姿媚?!」听到这个声音我赶紧抬头,是简晨宏!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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