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抗争 第十六章 苟圣
腾蛟改变策略,加大了对子民的保障力度,同时‎大​力‎打击隐瞒公产偷税漏税的爵士和官吏。
两个商团本就在彼此抢夺人口,江腾蛟商团改善子民待遇迫使苟春哥商团给予百姓更多好处,这样比着给下去迟早会把家底掏空,江腾蛟商团以陈勇为首和苟春哥商团的秦邦宪协商许久拿出统一章程,对百姓的拉拢设定上限,人口流动自由,商团划定势力范围和经营领域。
双方利益本就纠缠在一起,划定了一个共识再解决下一个,慢慢的有了规范,一年里吵来吵去越吵越有规矩,有些规矩不合理拿出来继续吵,直到双方妥协一致互相满意。
划分完经济利益又开始划分军事利益,恰在此时接连传来民生银票和河东改制的消息,江腾蛟和苟春哥当面商议,做出种种妥协最终利益均沾,军队归属追日国且统一指挥,两个商团共同出资共同分享。
这些规矩不能只是口头约定,最初由苟春萍提出《追日法典》必须明确保障各自利益,且法不禁止即自由。
苟春萍坚持法典必须明确法大于王,律令不受法典之外的权力制约,两个商团之间互相监察,联合施政,任何行驶法权的过程必须符合规范且全程接受监督,大框架确定以后苟春萍竟然昏迷七天成了半圣,但她悄悄的欢喜没对外人说起。
外部压力越来越大加上内部商团斗争水深火热又加上两个商团利益纠缠交融一处难以彻底拆解,江腾蛟不得不接受,苟春萍热火朝天的忙活法典完善框架和细节,最终拿出追日法典的雏形,江腾蛟挑不出毛病决定认可法典的权威,在他点头答应之际苟春萍竟然昏迷了,直到一个月后江腾蛟才确信世间出了个女圣人。
苟春萍苏醒过后江腾蛟真正重视起这个女人,在新纪十三年二月八日亲自赶到水牛城询问法典的根本原则,因为保障商团权力的法条必然导致对士人的约束松动,比如结社自由和议论国政,苟春萍脱口而出:监督过程追究结果,其他一概允许。
当日下午苟春萍灵感大发挥毫泼墨完善立法原则,竟引动心灵之光!
立法当保障任何人的人身安全、言论结社自由、生存权、发展权,保障任何人拥有个人隐私空间和获得个人梦想成真的自由,保障私产不被他人侵犯,法权公审公评,除法典明确规定的不良结果出现,任何人做任何事不受法典约束,法典有权审视任何人行使法权的过程,在不良结果即将成真时自动生成法条予以约束,任何法条不得与立法原则相抵触!
《追日法典》简直是为商团量身定制,看上去颇有小女子的理想化感思,但是堵死了士人和百姓侵犯豪门权益的可能性,把豪门伪装成普通一员加以保护,做为最大的豪门,江腾蛟举双手双脚赞同,这不但巩固了他的王权还杜绝了权力合法性受到他人觊觎,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法比王大,他想传位给儿子有点难度,万一儿子不是那块料就等于出现不良结果,会被否掉,但是保护私产又使家族东山再起变得相对容易,只要后代争气,追日国迟早还是自家的。
有商团做后盾,追日大军牢牢地掌握在江腾蛟手中而且飞速壮大,两股军队为了获得商团的支持换着花样要经费。
为了彼此牵制,追日国两大商团共同组建内阁行使立法权,以苟春萍陈勇为首组建了五人监察组,江腾蛟兼任大帅,副帅金满仓和秦宗宪,施政仍以豪爵兼领府君,各级州县设立小内阁互相盯着对方有没有偏袒和营私舞弊。
新纪十三年三月,各国都规定民生银票只用于对外结算,国家间金银存单统一结算。
河东追日和靠山是物资净流出地区,手里的金银存单本该多到用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