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铤而走险大团结
无法为自己辩解,不能祈求原谅,只能闭着眼睛,听任母亲的拳头打在我的背上,打在我的屁股上。我能做的只是亲自把梳子还给大姨,请求她们原谅。好在大姨一家也没有责怪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因为梳子对我没有任何用处,甚至对我家人也没有任何用处,完全就是匪夷所思。
但我好像不吸取教训,在以后的日子里,用我们村里人的话说,我是越活越倒流了。年龄越大,身体越壮,品德越坏。因为大家一定要把我当成贼,我也确实是个贼:只要看到我,就要保护好他们家里所有财产,一块肥皂,一双破鞋,一只烂脸盆,甚至一个掏大粪的大粪桶,也可能一个不留神就给我拿走了。
一开始,人们只要发现丢了东西,就能到我家找到,一找一个准。因为我从来不会把偷来的东西藏起来,偷回去就随便扔到哪里。
火气大的人把我揍一顿,把东西拿走,火气小的把我闂一顿。也有那没火气的,只拿东西不打不闂,让我心存感激。
时间一长,我自己好像也已经麻木了,我觉得偷窃别人的东西不是个丢脸的事情,甚至不觉得被人闂辱也是个丢脸的事情。村里的人好像也麻木了,因为对我无可奈何,再加上都是一个村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好多人都是亲戚,好在东西根本丢不了,只要发现东西不在了,就到我家里去找去,我并没有藏起来。他们把东西再拿回去,顶多表达一下对我的不满,反正也没有什么损失。
这样偷的和被偷的,好像就是一种游戏似的。但到了外村就不一样了,只要把我抓住,简直能打个半死。
我的名气也渐渐地大了起来,甚至全县的人都知道我是个著名的小偷。很多人只要丢了东西,就怀疑是我偷的,到我家里到处乱找,甚至无缘无故地把我打一顿。
我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但面对着认识和不认识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我充满着仇恨。我完全就是这个县里边的民贼,我是百口难辩。到最后,我就是想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也不可能了。因为我太出名了,完全就像古代的那些犯人一样,脸上刻着字,打着标签。反正那个时候,也不讲什么法制,对付我这样的人,也用不着公安和警察,民众可以随便打闂,即使交到公社里边,也是由办公室来处置的,有专门关押坏人的学习班,强迫劳动改造。不必审判,也没有什么时间限制,说抓就抓,说放就放。
更多的时候是在生产大队和地富反坏一起挨批斗。这个时候我倒反而不怕了,因为批斗还算是文明的:喊上一段口号,有积极分子带头把几十年来的所谓罪恶,讲上一遍又一遍,听的人差不多都会背了。在这种高压之下,我的毛病好像也改正了一些,看到别人的东西,也不一定心痒难耐,非得去偷不可了。
然而,没过多久,身体一向健康的父亲突然病倒了,大口大口地吐着酸水,脸色蜡黄,肚子疼得在炕上打滚。
哥哥已经成了家,他的孩子众多,根本拿不出钱来,而我自己别看是著名的小偷,其实从来没有偷到过一毛钱。一来因为当时大家都没有钱,二来就是有点钱,也隐藏得极为隐蔽,我根本就偷不到。只能偷一些没有用的破烂的日常用品。全家人看着我,虽然口里没有说,但心里会闂我,白当了一回小偷的名字,却没给家里偷回来一毛钱,完全就是个废物。
我也知道自己是个废物,但这个时候自己是不能作为废物存在的。父母养我生我,我不能不管,我这次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救自己的父亲。我看了他们两眼,默默地走出了村子。
我知道我们村是最穷的村子,就算我能偷到,也不可能偷到多少钱的。在农村,家家穷得连肚子也填不饱,每个人都想当小偷,都想偷别人家的东西,但谁家也没有东西让你偷。这就是为什么我成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