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黄衫格格的驯马术
术,平时发法术摸一下多半是一种仪式感。
要是来一发雷暴甚至雷电领域的话,格格虽然不至于被劈死,至少得重伤。
不过兰迪好意思么?格格不过是跟自己玩一玩抢亲戏码罢了,自己这得配合啊。
就像雾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脚楼里,其实侠客肉搏哪里是剑士的对手?
不过雾朦纱第一个追随兰迪,自降身份,甘愿做兰迪的侍女。
在高花镇的时候,还杀死扶桑狙击手,救过自己的命,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
结果自己女人收了一个又一个,不免对雾姐冷落,雾姐也一直无怨无悔,所以兰迪是半推半就被雾姐捉走的。
格格的情况也差不多。
敏敏特穆尔追随自己,始于铁锅皇帝的赐婚,真正死心塌地跟着自己,还是自己从鹿先生手里救下她以后。
黄衫格格原来可是朝廷负责情报的狠人,出了名的艳若桃花,心如蛇蝎,脾气暴烈。
因为自己对格格有恩,又多次救了她的堂弟铁锅皇帝。
如今整个游牧边疆省都是兰迪的势力范围,聂提督率领一个加强团驻扎在那里。
因此格格一直收起她的脾气和小性子,低声下气地讨好自己。
又肯以公主之尊,放下身段,肯和其他侍女一起在仙机空间里侍奉自己,小心谨慎地违背本性已经很久了。
如今时间长了混熟了,终于脾气爆发,在兰迪看来这是好事。
格格又不是纯以色娱人,手底下还替自己管着一个庞大的私人情报系统“萨日娜”,为自己的事业贡献不小。
格格其实算是自己的同事,大家还是以本来面目相处比较好。
兰迪被拖进帐篷,格格并没有给他解开捆仙绳。
而是拽出出一根马鞭,在手里拍着,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这到不是什么法器,而是小蛮顺手搭配着蒙古包给创造出来的。
“烈马被捉来了,要想成为坐骑,不抽两鞭子是不肯就范的,对吧?”
“啪!啪!”
格格对兰迪施展了游牧民族传统的“驯马术”……
收服了烈马后,当然是用来骑的。
当初从潭州去石兰冲,三毛第一次骑马,亨利曾经教导过三毛,骑马嘛,不要坐实在马上,那会颠坏的。
要用双腿夹住马背,身体微微悬空才行。
按理说,格格作为标准的游牧民族,汝阳王的女儿,木华黎的后代,骑术应该不错的。
果然,格格在驯服了烈马后,踮起脚尖,提起裙边,上马的姿势很优雅。
不过骑马的姿势却很外行,猛然踏实地一下子坐到了马鞍上,一脸的满足,哼起了敖包相会。
烈马很不服气地反击,格格又啪啪地甩起了马鞭,进行凶狠的镇压,当然这似乎不止是马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