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还是败坏?-1
;向上quot;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世界各国,不单是我们一国,司法系统梦寐以求的都是使犯罪分子不是单纯服刑而且要改过自新,也就是说希望不要在被告席上再看到他们,特别不要因触犯同一律条再次受审。
不过我国当局从来没有期求quot;改造quot;--即不再次抓捕quot;五十八条quot;。我们已经援引过监狱学家们关于这一点的坦率言论。quot;五十八条quot;,他们是要通过劳动加以消灭的。我们活了下来,这已经是我们的自发行动。
陀思妥耶夫斯基疾呼:quot;苦役何曾感化了任何一个人?quot;
俄国农民改革后的立法里也曾包含着改造的理想(契柯夫的《萨哈林岛》整个是以这种理想为出发点的)。但是它顺利地实现过吗?
雅库博维奇对这个问题想过很多,他写道:苦役监狱的恐怖制度只能quot;改造quot;那些本来没有堕落的人,但是这种人无需这种制度也不会重新犯罪。对于已经败坏了的人,这种制度只会使他更堕落,逼得他更狡黠和虚伪,尽可能在身后不留下罪迹。
关于我们的劳改营能够说什么呢?监狱学(Gefangniskunde)理论家们一向认为,监禁不应把犯人导致完全的绝望,应当留给他希望和出路。而读者已经看到我们的劳改营专门和正是要把犯人搞到完全绝望的地步。
契柯夫说得对:quot;内省--这才是改过自新所真正需要的东西。quot;但是我国劳改营的主办者最害怕的正是内省。集体工棚、作业班、劳动集体的任务正是要驱散和打乱这种危险的自我反省。
在我们的劳改营里能有什么改造!只有毁坏:灌输窃贼道德,灌输劳改营的残酷风习,使它成为生活的一般规则(用监狱学家的语言说,它是quot;犯罪发生地quot;,也就是犯罪的学校)。
皮萨列夫在结束漫长的刑期时(一九六三年)写道:quot;特别令人难过的是,你离开这儿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不可治愈的精神残废,你的健康也被营养不足和每时每刻的教唆不可挽救地毁坏了。人们在这里彻头彻尾地败坏。假设这个人在进法院以前是温文尔雅的,现在必定是桀骜不驯。如果一个人连续七年被叫做猪,他最后必定像猪一样哼哼……只有入狱的头一年是对犯罪的惩罚;以后各年只会使他变得凶狠,只能使他渐渐适应环境而已。法律规定的漫长刑期和残忍手段所惩罚的主要是犯人的家属,而不是罪犯本人。quot;
下面是另一封信:quot;还没有见过什么,还没有做出什么,就要离开生活,而且除了终生日夜盼望你回来的妈妈仍像你幼年时那样为你操心以外,世界上大概再没人关心你,这是痛苦的,可怕的。quot;
以下是进行过不少思考的亚历山大?库兹米奇?区一九六三年写下的一段话:
quot;他们把我的死刑改判为二十年苦役,但是说老实话,我并不认为这是对我的恩典……我用自己的皮肉和筋骨体验过现在时兴称为错误的那个东西--它们丝毫不亚于迈丹尼克和奥斯威辛quot;。你要人怎样区分污秽与真理?杀人犯与教育者?法律与违法?刽子手与爱国者?--如果他正在步步高升,由中尉变成中校,这乱糟糟的一团,你要我这个蹲了十八年监牢刚出来的人怎么弄清?……我羡慕你们这些头脑灵活的有学问的人。你们用不着长久思索就能决定该怎么行动,该怎么适应,而我对这些,说实话,根本不感兴趣。quot;
说得实在好呀!quot;我不感兴趣quot;。难道能说怀着这种心情出狱的人是败坏了?但另一方面他是不是按国家的含意quot;被改造过来了quot;?当然不是。对于国家说来这个人简直是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