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社会亲近分子
:一旦报告已经绝迹--就再也不能去治这种病了,再也不能作出这种诊断了!
当然,无论民警机关和法院,都想结案。但这就得办一项手续,而这种手续则更加有利于真正的杀人犯和匪徒:随意指控一个倒霉的人犯有未破案的那桩罪行。他们特别乐于做的是把几起犯罪加给已经作了一起案子的人。--值得回想一下彼得?基济洛夫一案(1959年12月11日和1960年4月《消息报》--他曾两次因不是他所犯下的杀人罪,没有举出任何罪证就被判处枪决(!),还可想起阿列克先采夫(1960年1月30日《消息报》)一案(情形相似)。如果波波夫律师的信(就基济洛夫一案)不是写到《消息报》,而是写到《泰晤士报》,结果就会使皇家法院法官被撤换或者引起政府危机。可是在我国,过了四个月后才召开了省委会(为什么是省委?难道法院属它管吗?),并且,考虑到侦查员的quot;年轻quot;、quot;缺乏经验quot;(为什么把人的命运信托给这样的人处理呢?)、quot;参加过卫国战争quot;(在处理我fll的时候却没有考虑过这点!)--有的在干部登记卡里记上一过,有的则告诫一下了事。至于主要刽子手雅科文科,因采用了刑讯(这是发生在二十大以后!),再过了半年后,好像给了三年,但他是自己人,是根据指示办事的,是在执行命令--难道实际上会让他服刑吗?为什么要这样残忍呢?……而对律师波波夫这个人却必须采取措施,把他赶出别尔哥罗德;让他记住一条既是盗贼的也是全苏联的原则:quot;没有砸到你头上,不要自己往上凑!quot;
因此,任何一个出来打抱不平的人,都会三次地、八次地后悔出了头。这样,惩罚制度反过来对盗贼变成了奖励制度,于是,在狱外,在狱内,在劳改营里,几十年间他们就像霉层一样茂盛地长了起来。
不管什么事情,历来总有使之神圣化的崇高理论。说盗贼是我们建设共产主义的同盟军,这并不是轻浮文人自己下的定义。这是写在苏联劳改政策的教科书(有过这样的教科书。曾经出版过!)里的,写在劳改营学的学位论文和科学论文里的,最实际地写在作为劳改营官员教材的各种指示里的。这一切来源于唯一正确的学说,它用阶级斗争而且只是用阶级斗争来解释千变万化的人类生活。
请看这是怎样论证的。职业罪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资本主义分子(即工程师、大学生、农艺师和quot;尼姑quot;)同等看待:后者坚定地仇视无产阶级专政,前者只是(!)政治上不坚定而已(职业杀人犯只是政治上不坚定!)。流氓无产阶级不是私有者,因此他不会同阶级敌对分子搞在一起,而乐意亲近无产阶级(等着吧!)。因此,他们在古拉格的官方术语里也就称为社会亲近分子(你在同谁结亲戚……)。因此,各种指示翻来覆去地说:应当信任刑事惯犯!因此,应该通过文化教育科坚持不懈地向盗窃犯们说明他们的阶级利益同全体劳动者的一致性,教育他们quot;对富农和反革命分子采取蔑视的敌对的态度quot;(记住,阿维尔巴赫说过;是他教唆你去偷东西,你自己本来不会去偷!)并quot;寄希望于这些情绪quot;!(你记得quot;要在劳改营里燃起阶级斗争quot;吗?)
quot;卷了铺盖卷的quot;贼米纳耶夫在《文学报》(1962年11月29日)上发表的给我的信中说:quot;我甚至感到自豪,我虽然是个贼,却并不是叛徒和变节分子。他们一遇方便机会就竭力让我们这些贼明白,我们对于祖国毕竟还不是无可救药的人,我们虽然是浪子,但终究还是儿子。至于法西斯分子,则在地球上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quot;
在理论上还有这样一些主张:应当去研究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