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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开发与经营混合的模式
    开发与经营混合的模式,典型例子是新鸿基地产和长江实业。

    ——摘自2002年11月冯仑文章《房地产公司的商业模式》

    背景分析

    冯仑认为,采用开发与经营混合模式的典型房地产公司,在内地还不多,在香港的典型例子是新鸿基地产和长江实业。新鸿基的收益当中差不多有1/3来自于租金收益,其余是开发性收益;长江实业地产每年有2亿港元左右的租金收益,其余是开发性收益。

    近几年在北京南区比较活跃的香港新世界,是开发和出租两种经营方式混合交叉在一起进行的。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上市的嘉里公司也是这样,它的出租收益甚至要超过开发收益,所以它在香港市场的股票也不错。

    行动指南

    等到房地产这个行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成熟的阶段,开发与经营混合的模式开始成为主流模式,甚至分裂出单独的经营公司。这个道理也容易理解,在房地产市场年需求量稳定在一个量级时,新开发量即增量部分的收益就很难提升了,这时主要看谁能把存量部分经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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