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哲学上的自由主义
人的掌握,而这少数人运用起他们的权力来,可完全不理会什么民主和议会政治。查理一世先前企图逮捕五议员的时候,曾引起全国大哗,他的失败使他落得尴尬出丑。但是克伦威尔没有这种困难。通过“普来德大清洗”,他革掉大约百十个长老会派议员,一时获得唯命是听的多数。最后,等他决定索性把国会取消,那时“狗也没叫一声”——战争已经让人觉得好像只有武力要紧,产生了对宪政形式的藐视。此后在克伦威尔的生前期间,英国的政治是军事独裁,为国民中日益增加的多数人所憎恨,但是在唯独他的党羽才有武装的时期,不可能摆脱开。
查理二世自从在橡树里隐避和在荷兰流亡后,王政复辟时下定决心再也不踏上旅途了。这迫使他接受了某种缓和。
他不要求有权征收未经国会认可的赋税。他同意了“人身保护条例”,这法令剥夺掉国君任意逮捕的权限。偶而他也能凭仗路易十四的财政援助,鄙薄国会的课税权,不过大体上讲他总是个立宪君主。查理一世的敌派原来所希求的对王权的种种限制,在王政复辟时大部分得到承认,为查理二世所遵守,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作国王的会在臣民手里吃苦头。
詹姆士二世和他的哥哥不同,完全缺乏阴险巧诈的手腕。尽管他打算无视国会,给予非国教会派宽容,以便和他们取得和解,但由于他的顽迷的旧教信仰,倒让自己成了国教会派和非国教会派的共同敌人。外交政策也起了作用。斯图亚特王室的国王为避免在战时必要有的征税(这会使王室依赖国会),先对西班牙、后对法国奉行媚外政策。法兰西日益增强的国力,惹起英国人对大陆上这个主导国家的牢固不变的仇视,而“南特敕令”的撤回,又使新教徒的感情激烈地反对路易十四。最后,在英国几乎人人想除掉詹姆士。但是几乎人人也同样决心避免再回到内战和克伦威尔专政的年月。既然没有合宪法的方法除掉詹姆士,必须来一次革命,但是这革命必须很快地结束,不让破坏势力有一点机会得逞。国会的权利必须一举而永久确保下来。詹姆士王必须退位,但是君主政体必须保全;不过这种君主制应该不是王权神授说的君主制;而是一种依赖立法裁可、因而依赖国会的君主制。
由于贵族阶级和大企业联合一致,所有这些瞬息间都做到了,没有必要发一枪一炮。各样非妥协态度经过人们的尝试而失败以后,折衷与稳健得到了成功。
新王是荷兰人,带来了他本国著称的商业上和神学上的英明睿智。英格兰银行创立起来了;国债成了牢固的投资,不再会有君主一时性起拒绝兑付的危险。“信教自由令”虽然让旧教徒和非国教会派仍旧要受种种资格限制,却结束了实际的迫害。外交政策变得坚定地反法兰西,除开一些短暂的中断期之外,一直维持到拿破仑覆败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