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莱布尼兹
一说,要决定现实存在什么,凭观察是决定不成的,必须通过神的善性进行。神的善性促使他创造最好的可能的世界,除开神的善性之外,为什么某个事物存在而另一个事物不存在,并没有先验的理由。
但是在未披露给任何人的文稿中,关于为什么有些事物存在,而另一些同样可能的事物不存在,往往又有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论。据这个见解,一切不存在的东西都为存在而奋斗,但并非所有可能的东西能够存在,因为它们不都是“共可能的”(compossible)。或许,A存在是可能的,B存在也是可能的,但是A和B双方存在就不可能;在这种着况,A 和B不是“共可能的”。两个或多个事物在它们全都可能存在的情况下才是“共可能的”。看样子莱布尼兹好像悬想了有着许多皆力求存在的本质栖居的“地狱边土”里的一种斗争;
在这场斗争中,结合成一个个共可能者集团,最大的共可能者集团就好像政治斗争中的最大压力集团一样,获得胜利。莱布尼兹甚至利用这个概念当作·定·义存在的方法。他说:“存在者可以定义成比跟自己不相容的任何东西能够和更多的事物相容的那种东西。”换句话说,假设A与B不相容,而A与C及D及E相容,但是B只与E和G相容,那么·按·定·义A存在,而B不存在。他说:“存在者就是能够和最多数事物相容的有。”
在这个叙述中完全没有提神,明明也没有创世行为。为了决定什么存在,除纯逻辑以外,不必要有任何东西。A和B是否共可能这个问题,在莱布尼兹讲是个逻辑问题,也就是A和B双方存在含不含矛盾?可见,在理论上,逻辑能够解决哪个共可能者集团最大的问题,这集团结果就要存在。
然而,也许莱布尼兹的意思并不是真说上面的话是存在的·定·义。假使这原来仅是个判断标准,那么借助他所说的“形而上学的完善性”,这标准能够与他的流俗意见取得调和。
他所使用的“形而上学的完善性”一词似乎指存在的量。他说,形而上学的完善性“无非是严格理解下的积极实在性的大小。”他一贯主张神创造了尽可能多的东西;这是他否定真空的一个理由。有一个(我一直弄不懂的)普遍信念,以为存在比不存在好;大家根据这点训教儿童应该对父母感恩。莱布尼兹显然抱着这种见解,他认为创造一个尽可能充盈的宇宙乃是神的善性的一部分。由这点岂不就推出现实世界便是最大的共可能者集团所构成的。那么,倘若有一个十分有本领的逻辑家,仅从逻辑就能决定某个可能的实体存在或不存在,这话说来还是不假。
就莱布尼兹的隐秘的思想来说,他是利用逻辑作为解决形而上学的关键的哲学家一个最好的实例。这类哲学从巴门尼德开端,柏拉图应用相论来证明种种逻辑范围外的命题,把它又推进一步。斯宾诺莎属于这一类,黑格尔也在这类之内。
但是在根据构句法给实在世界作出推论方面,他们两人谁也不像莱布尼兹作得那么鲜明清楚。这种议论方式由于经验主义的发展,已经落得声名扫地。由语言对非语言的事实是否可能作出什么妥当的推论,这是我不愿武断论定的问题;但是的确在莱布尼兹及其他的先验哲学家的著作中所见到的那种推论是不可靠的,因为那种推论全基于有缺陷的逻辑。已往的所有这类哲学家都假定主语、谓语式逻辑,这种逻辑或者完全忽视“关系”,或者提出谬误的论证,来证明“关系”是非实在的。莱布尼兹把主语、谓语式逻辑和多元论撮合起来,犯了一个特别的矛盾,因为“有许多单子”这个命题并不属于主语、谓语形式。要想不自相矛盾,相信一切命题属于这种形式的哲学家应当像斯宾诺莎那样,是一元论者。莱布尼兹排斥一元论主要由于他对动力学感兴趣,并且他主张广延性含有“重复”的意思,故不会是单一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