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弗兰西斯·培根
此。一般讲,设假说是科学工作中最难的部分,也正是少不得大本领的部分。迄今为止,还没有找出方法,能够按定规创造假说。通常,有某种的假说是收集事实的必要先决条件,因为在对事实的选择上,要求有某种方法确定事实是否与题有关。离了这种东西,单只一大堆事实就让人束手无策。
演绎在科学中起的作用,比培根想的要大。当一个假说必须验证时,从这假说到某个能由观察来验证的结论,往往有一段漫长的演绎程序。这种演绎通常是数理推演,所以在这点上培根低估了数学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单纯枚举归纳问题到今天依旧是悬案。涉及科学研究的细节,培根排斥单纯枚举归纳,这完全正确。因为在处理细节的时候,我们可以假定一般法则,只要认为这种法则妥善,就能够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多少还比较有力的方法。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设出归纳法四条规范,只要假定因果律成立,四条规范都能用来有效。但是穆勒也得承认,因果律本身又完全在单纯枚举归纳的基础上才信得过。科学的理论组织化所做到的事情就是把一切下级的归纳归拢成少数很概括的归纳——也许只有一个。这样的概括的归纳因为被许多的事例所证实,便认为就它们来讲,合当承认单纯枚举归纳。这种事态真不如意到极点,但是无论培根或他的任何后继者,都没从这局面中找到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