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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大西北
弄不好会被归为文艺片。

    其二是保持影像、音乐等风格,调整剧本和表演,做出超越生活,超越真实的风格,例如传奇性,就拿传奇性作比方,那么首先得修改剧本,就像荒诞风格的电影首先得有荒诞的事件一样,在事件上、细节上增加传奇性。

    演员的表演也要调整,摆脱写实风格,可以尝试适度夸张,那么也会有多种可能的风格呈现,例如一部酷酷的西部片,或者是暴力美学的风格,或者通过加强人物内心呈现的强度等手段,做出一部即传奇,又有感染力的影片,甚至可以做出一部喜剧片。

    在这两个风格方向上,宋铮个人其实还是更喜欢后者,因为尽管前者具有更强烈的心理冲击,但它不美,另外从商业性上考虑,也应该是后者。

    在不考虑冷静、客观的写实风格的前提下,这部影片还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的这场戏,徐争和多步杰在餐馆里的一场对手戏,这是为了铺垫两个人性格的,可是和之前看守所里的那场戏似乎有些重复了,影片法庭戏之前的那场看守所的戏,就是徐争和多步杰第一次见面那场,从剧作的角度,风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

    在剧作上,这场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这场戏对叙事没什么作用,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就徐争而言,重点是传达了徐争关注的是钱,从而对这个律师有了一个最重要的初步塑造。

    对多步杰呢,其实更多的是通过影像塑造出了一个“恶的可怕”的形象,多步杰的“可怕”是要在法庭戏之后,二人吃饭那场戏之前塑造出来的,否则那场戏不具有多步杰对徐争的巨大压迫力,多步杰的一举一动,就不能令人感到紧张,从而产生那场戏的张力。

    所以说,这一场戏真的有必要吗?

    首先,对多步杰的“可怕”的塑造,完全可以在法庭戏上完成,例如增加一句那个警察的台词,警察对徐争怒吼: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知道他背着多少条人命吗?!

    还可以在吃饭这场戏的开头,再进一步辅助塑造一下,例如隔壁桌的几个狠角色在高声喧哗,多步杰看了一眼,狠角色们认出了他,赶紧离开。

    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是影片这种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

    再说徐争这个角色的塑造,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看守所那场戏,徐争在法庭上为多步杰脱了罪,出了法庭就说:快给钱,不然我让你这个官司再输回去。

    这本身就完成了这一形象塑造。

    其实,在宋铮看来,在餐馆里的那场戏就非常好,徐争拿着账单上的签名,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多步杰,他可以帮他脱罪,也可以帮警察重新定他的罪,这个行为本身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只要利用好就足够了。

    例如,徐争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要钱,而多步杰则不想给,这时候徐争有备而来,直接那么威胁他,这样这个人物就立即出来了。

    而且,这样也形成了一个翻转,一个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惊喜,效果是比现有的方式更加顺理成章。

    所以,从剧作上来看,看守所一场戏完全是多余的,而且可能是画蛇添足的。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整部电影里,也有一处应该斟酌。

    在对多步杰的形象表现上,刻意的让他陷入黑暗之中,产生一种“可怕”的气氛,刻意做出这种画面,是一种有漫画感的风格,会给观众一种超越真实的暗示,即黑暗中的这个“恶魔”不能是一般的人。

    可是,多步杰在接下来的相当长的时间里,人物形象跟不上这个烘托,他在撞死那个老太太之前,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行为。

    要是多步杰契合这个影像烘托的话,和徐争吃饭时,蘸着辣椒面生吃一只刚剥了皮的**羊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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