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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熊娃娃好可爱!那个水晶杯也好漂亮!都想要耶……但是,为什么,一个布偶和一个玻璃杯居然要5个银币?我望着空荡荡的次元袋——我明明记得还有两个金币的,为什么,只剩个铜币了?(10000个铜币=100银币=1金币)

    是我花钱太厉害了吗?其实……也不能全怪我……也许我的疯狂购物行为,只是因为我在穷乡僻壤呆太久了,由于消费者购物市场的“伸缩性”和“多样性”这两个显著特点,导致我压抑已久的精神需要,在度过十四个枯燥无味的春秋而进入了这个繁华的购物者的堂后——爆发了……而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我只不过是在满足自己的基层的“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继而向最高层的“自我实现需要”前进而已……这些只是体现了我的进步和先进……吧!?

    再加上,在自由竞争下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下,生活水平如此之高的卡顿首都,同时也伴随着居高不下的物价……致使我的金币迅速消耗。

    其实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要怪奥斯卡老头!

    话那,我交了两百个金币之后,心中郁郁之情难以平息,就到学院外来散散步。哪知学院外不远处就是闻名遐迩的德里、卖尔两大商业街,于是我抱着“难得来此一趟怎可错过”的想法,愉悦的加入穿梭在街道上的购物人群。

    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色也渐渐暗下来,可是街上的行人有增无减。沿街的店家也争相点亮缤纷的彩灯,摆出精美的装饰品,吸引着路过的人群。

    我在一家礼服店门前停住了,那橱窗里展示着一件丝织晚装,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出梦幻一般的光彩,就像我十六岁那一年在茉兰别堡穿的一样。我呆呆的望着它,好象又回到了从前。我毫不犹豫的冲进店里,无论花什么代价都要把它买下来。

    四十个金币,是贵了些,但用料做工都很考究,又是唯一的一件——我也大手大脚的花钱花习惯了——正当我与那店老板讲价时,两个女孩走了进来。

    “那件挂在橱窗里的衣服,我要了!”走在前头的那个女孩,一头金色卷发,白嫩嫩的脸,穿着粉红色的连身蓬裙,一手叉腰,另一只手里拿着羽扇指着我的“茉兰十六岁”,一派大姐的蛮横样,显然是有钱人家的千金。跟在她后面的女孩,穿着素色的用人服,垂首站在一边。

    “唉,这个……”老板当然看得出面前的是个狠角色,立刻没了声音。

    “那是我已经买下了!”我不高兴的瞥她一眼。

    “哦?是吗?我只是看到它还挂在橱窗里,就还是店里的待售物品,而且老板也没它就是你的呀,对吧。”着,她转过头去问老板。那老板的腰已经快弯到地上去了,一听大姐居然问起自己来,吓的冷汗直流,立刻抬起头来看看大姐:“啊……是啊……呃……”又转过头来看看我,我狠狠的瞪他一眼,他立刻又把头低下去,战战兢兢的:“啊,不……这位姐已经订下了……本来正要付钱……”

    “那就是还没付钱咯!”她打断老板的话,款步走向柜台,“啪”的一声丢下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又回过头来得意的:“这里是五十个金币,现在,它是我的了!”

    我可不信你这头强龙压得了我地头蛇……不对,是你这只野猫能压得住我这头病老虎!就在她忸怩做态的走向柜台时,我一个箭步冲向橱窗,将挂在外面的衣服拿下,向大姐挑衅的挥挥手里衣裙。

    “放下我的东西,你以为你那张苦瓜脸能配得上着种高档用品吗?”大姐变了脸色,破口大骂。

    “你的地瓜脸就好了吗?”

    着,大姐和她的侍仆一道向我扑来。所以,我手上的一块布料一下子就变成了三块布料。大姐调头冲出店,叫来了三个大汉,又冲了进来,指着我大叫:“就是她,她扯坏了我的衣服,把她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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