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长点记性(三千大章)
要是由木头组成的啊,林森控制起来,很容易找到如臂指使的感觉。
因此在熟悉过一段时间后,基本上就能做到所想既所得了,脑海里想把这个字写成什么样子的,写出来就是个什么状态,如果论起对赵孟頫的临摹,大概是无人能出其右了。
当然放到大唐这会来说,林森这一手,已经可以说是开宗立派的一代书法家了,毕竟那赵孟頫能被后世评为“楷书四大家”之一,与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并称,这书法造诣之深也是可以想见的。
有了这样一个基础后,林森又慢慢的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尤其是因为性格和经历的不同,林森的字所传达出的精气神,肯定还是有别于赵孟頫的,渐渐的也有了自成一家的气候。
要不然上次李世民见到林森作为礼物送上的那些作品时,也不会那么惊讶了,毕竟李世民的一手飞白体也是当世有名的,而且手里也有着不少二王的真迹,那见识绝对是非同凡响的。
连他都惊讶万分,可见林森的字绝对是独具一格的,可不只是看着漂亮,其实虚有其表的银样镴枪头而已了。
而林森写的是一句“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也是出自《老子》的名句。
后世的林森就很喜欢这一句话,经常当做自己的签名来用,对这一句话可以说有一些理解吧。
再加上赵孟頫的楷书也多承自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俩,同时深受黄老之学的影响的,写这句话同样能够很好的体现出赵体的精髓来。
至于林森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其实很简单,因为林森后世就是沂州人,搬进城里住以后,就一直居住在王羲之故居旁边,这要是连王羲之和赵孟頫这类的书法名家都没一点了解,也太不像话了吧。
那周围的几条街,更是成了各式书法工作室和名家汇聚之地,林森天天打那边经过,逢年过节的少不了还要去逛游一圈,看看他们的作品,总要受些熏陶吗。
况且他的书房里就挂了一幅赵体的作品,写的就是他最爱的这一句,还是他后世的父亲,找一位精研赵体的朋友给写的,自然是印象最为深刻了。
“好,郎君这字,分明脱胎于某家先祖之躯壳,却又别具一格,俨然已是自成一家了。
反倒是某一直囿于先祖之荣光,徒具其型耳。惭愧,惭愧,是某输了。”
这位倒也干脆,看过林森的字以后,很是痛快的就承认了技不如人,看来真是位坦荡君子。
既然人家都反过来捧自己了,林森自然是不为己甚,少不了也夸赞了对方几句,顺便谦虚一下。
最后想了想,林森干脆提出和对方交换各自的作品的想法,没想到对方也痛快的答应了,看那样子分明有点得偿所愿的意思,很是意外和惊喜的样子,怕是早就有这心思了吧。
林森其实也是觉得能够收藏两幅这样的当世名家的字,回头让子孙传下去,也算是一笔庞大的财富啊。
嗯,回头得把什么诸遂良啊,阎立本啊,这些书画名家的作品全都收集一下才行啊。
不过眼下既然已经比试完第二场了,书法上赢过了王家的人,孔颖达他们总该无话可说了吧?
就算把经学算作第一场,自己干净利落的认输了,那也是三场两胜不是,怎么看自己都可以走的理直气壮了吧。
果然没滋没味的客套了两句,一时之间他们也实在没法继续挑事了,虽然没有坦然的承认失败,不过意思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出去后怎么说又是另一回事了。
主要这帮人更多的造诣还都是在经学方面,专研各种经典的多,林森那一痛快的表示不会,他们一家伙没了用武之地啊。
这帮人基本都本着经学为正朔的想法,可不会有哪个人跑出来跟林森比试诗词的,要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