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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琼恩
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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