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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国王的战利品(阿莎二)
氏族偷的。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路程。十五天来了又去,路却没走完一半,还留下一连串损坏的货车和冻结的尸体,被飞雪掩埋。日月星辰许久不曾出现,阿莎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大梦。

    行军第二十天,她终于除掉了脚上的镣铐。那天午后,拉她那辆车的一匹马死掉了,没法替换,仅存的驮马都要负责拉载装满粮草的货车。朱斯丁·马赛爵士策马过来,命大家屠宰死马分肉,将车子劈开做木柴,然后他解开阿莎的脚镣,替她揉揉僵硬的小腿。“我没有多余的马给您,夫人。”他说,“与您共骑我的马也会死。您只能走路。”

    阿莎每迈一步,脚踝都被身体压得抽搐般地疼。它们很快会冻麻木的,她安慰自己,一小时后,我就完全感觉不到双脚了。她只想错了一点——这不需要一小时。当夜幕降临,队伍停止前进时,她已己几乎站不住,万分怀念移动牢房的舒适了。镣铐让我变得虚弱。晚餐时她筋疲力尽,直接在桌上睡着了。

    预计十五天行军的第二十六天,蔬菜全部告罄。第三十二天,谷物和草料也没了。阿莎不仅思忖靠半冻的生马肉,人能活多久。

    “树枝发誓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日骑程。”当晚清点完冻损后,里查德·霍普爵士告诉国王。

    “只需把最虚弱的人留下。”科里斯·彭尼接口。

    “那些人反正没救了。”霍普强调,“还有力气的人若不赶紧前往临冬城,留下来只是白白送命。”

    “光之王会把城堡给我们。”高迪·法林爵士说,“若是梅丽珊卓女士在——”

    最终,经过一整天噩梦般的行军之后——他们勉强走了一里,损失十二匹马和四个人——比兹伯利伯爵忍不住对北方人发难:“这么行军太疯狂了。人越死越多,为什么啊?为一个女孩?”

    “为奈德的女儿。”莫甘·林德尔道。他在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他狼仔管他叫“中林德尔”,不过很少当他面叫。深林堡之战中差点杀死阿莎的正是莫甘。后来行军途中,他专程来见阿莎请求原谅……为的是杀得兴起时喊她“贱人”,而非差点用斧子把她脑袋劈成两半。

    “为奈德的女儿。”大酒桶渥尔赞同。“要不是你们这帮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一点儿小雪就吓尿了绸裤子,我们已经救下女孩,夺回了城堡。”

    “一点儿小雪?”比兹伯利少女般柔软的嘴唇在愤怒中扭曲,“是你错误地建议我们出兵的,渥尔,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波顿的爪牙。是不是啊?他是不是派你来陛下耳边进献谗言?”

    大酒桶反唇相讥,“豌豆荚,冲你刚才那些话,要你是个男人,我早砍了你。不过我的剑是好钢打造,不能被懦夫的血弄脏。”他喝口麦酒,擦擦嘴,“是,每天都在死人,我们看到临冬城之前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死人。事实如此,天经地义。”

    科里斯·彭尼爵士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位氏族首领。“你想死吗,渥尔?”

    北方佬似乎觉得很好笑。“我想在千年长夏的地方永生不死;我想住进云端的城堡,俯视众生;我想回到二十六岁——我二十六岁时能整天打架整晚鬼混。人们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

    “冬天近在眼前,小子,冬天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要他们孤独饥饿地倒在雪地里,任泪水在脸上冻结。这样死去没有歌谣传唱。至于我,我老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能沐浴波顿的血我死而瞑目。我想要感受斧子劈开波顿家人的脑袋,热血溅在脸上的滋味,我要用舌头品尝鲜血,在回味中死去。”

    “没错!”莫甘·林德尔高喊,“鲜血和战斗!”所有氏族民齐声呐喊,用杯子和角杯使劲敲桌子,国王的大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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