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魔力
的坚硬、沉重和冰冷。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黄金和他的心脏虽然已经相融,其实是处在不同相的世界里,互不干涉。可是,在黑豹哧哧地锯割金条时,插入心脏的那半根金条似乎被震散了。黄金的微粒抖动着,震荡着,挤破相空间的屏障,与他的心脏真正合为一体了。现在,他的心脏仍按原来的节奏跳动着:咚,咚咚,咚,咚咚。不过,如果侧耳细听,似乎能听出这响声带着清亮的金属尾音。这个变化不会有什么危险,比如说,这绝不会影响自己的思维,古人说“心之官则思”,那是错误的。心脏只负责向身体供应血液,和思维无关。
可是,奇怪的是,就在亿万黄金分子忙乱地挤破相空间的屏障时,一道黄金的亮光在刹那间掠过他的大脑,就如划破沉沉夜色的金色闪电。他的思维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明断,冷静残忍。就如梦中乍醒,他忽然悟出,过去的许多想法是那样幼稚可笑。比如说,身后这两个家伙就是完全多余的。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他们合伙?为什么一定要把到手的黄金分成三份?实在是太傻了,太可笑了。
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现在改正错误还不算晚。不过,“夕死可矣”的人可不是自己,而是这两个丑类,两个早该吃枪子的惯盗。向他们开枪绝不会良心不安的。
教授手中紧握着贼王的那把五四手枪,枪栓已经扳开。那两人一时间惊呆了,尤其是贼王。他早知道,身在黑道,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信赖的。他干了20年黑道生涯而没有失手,就是因为他时刻这样提醒自己。但这一次,在几天的交往中,他竟然相信了这位读书人!他是逐步信任的,但这种逐步建立起来的信任又非常坚固。如果不是这会儿亲眼所见,他至死也不会相信任先生会突然翻脸,卑鄙地向他们下手。贼王惨笑道:“该死,是我该死,这回我真的看走眼了。任先生,我佩服你,真心佩服你,像你这样脸厚心黑的人才能办大事。我俩自叹不如。”
教授冷然不语。黑豹仇恨地盯着他的枪口,作势要扑上去。贼王用眼色止住他,心平气和地说:“不过,任先生,你不一定非要杀我们不可。我们退出,黄金完全归你还不行吗?多个朋友多条路。”
教授冷笑道:“那么,多一个仇人呢?我想你们只要活着,一定不会忘了对我复仇吧。你看,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想通——在黄金融入心脏之后才想通,这要感谢黄金的魔力。”
贼王惨笑道:“没错,你说得对。换了我也不会放仇人走的,要不一辈子睡不安稳。”他朝黑豹使个眼色,两人暴喝一声,同时向教授舍命扑过去。
不过,他们终究比不上枪弹快。乓乓两声枪响,两具身体从半空中跌落。教授警惕地走过去,踢踢两人的身体。黑豹已经死了,一颗子弹正中心脏,死得干净利落。贼王的伤口在肺门处,他用左手捂住伤口,在临死的抽搐中一口一口地吐着血沫。教授踢他时,他勉强睁开眼睛,哀怜无助地看着教授,鲜血淋漓的嘴唇翕动着,似乎要对教授作临别的嘱托。
即使任中坚的心已被黄金淬硬,他仍然感到一丝怜悯。几天的交往中他对贼王的印象颇佳,甚至可以说,在黑道行当中,贼王算得上一个响当当的大丈夫。现在他一定是在哀求自己:我死了,请照顾我的妻儿。教授愿意接过他的托付,以多少减轻良心上的内疚。
他把手枪紧贴在腰间,小心地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轻轻蠕动的嘴唇。忽然贼王的眼睛亮了,就像是汽车大灯刷地打开。他瞪着教授,以猞猁般的敏捷伸出左手,从教授怀中掏出时间机器,用力向石头上摔去。“去死吧!”他用最后的气力仇恨地喊着。
缺少临战经验的教授一时愣住了,眼睁睁看着他举起宝贵的时间机器作势欲掷……但临死的亢奋耗尽了贼王残余的生命力,他的胳臂在最后一刻僵住了,没能把时间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