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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 回不过神(五更,为盟主笑晓打赏+)
    任子滔从来不信命,不信轮回。

    现实的世界太残酷,多年的经验只教会他,信自己。

    所以在江男突然离世后,老态的江叔叔找到他,提出要给他一大笔钱,只为让他跟着回趟小镇的老家,让一个叫张瞎子按照他的模样扎个纸人给江男烧过去时,what?

    一个瞎子能看到他的模样吗?

    二,他并不在意江叔叔那点儿小钱。

    三,为什么,这个荒唐的理由完全不能说服他。

    不过,还是同意了。

    在他回国背着父母和何惜悔婚时,知道了江叔叔突发脑溢血住院,他去探望,收到一个女孩的日记本。

    那日记是从十三岁开始,一年又一年,女孩写了他的白球鞋,写了对他好人缘的羡慕,写她上学时期好喜欢林志颖,非说他长的就很像林志颖,写她偷偷看他的每个背影。

    他足足看了一个星期,每晚在台灯下,是女孩的字迹伴着他入眠,让他也回想起很多青葱往事。

    他也才弄明白,江叔叔为什么提出这个荒唐的请求,又为什么连他父母都没敢告诉,是直接联系的他。

    恐怕江叔叔是看了女儿的日记,在给江男找个喜欢的伴,希望自己的女儿在那个世界并不孤单吧,想烧个纸人替代。

    他在江叔叔的病床前答应了,驱车去了那个小镇,干了一件让自己过后都很法想象的事,让一个瞎子摸着他的脸摸了半个钟头。

    还记得那瞎子问他:“要让我帮你看看命吗?”

    他笑着说不。

    他来,不是信命运,不是信轮回,不是信还有另一个世界。

    是信爱。

    信父亲对女儿的爱。

    以及在最懵懂最美好的时光里,女孩对男孩的真心喜欢。

    可他此刻,这是在哪里,还能说不信吗?这身上粉色的t恤是什么鬼。

    还有另一个鬼。

    任子滔微眯着双眸,看向面前战战兢兢冻的发抖的曾甜。

    曾甜只觉得此刻这大男孩眼神很不对,看的她心惊:“我送你去医院吧,你的同伴都去抓吴宗涛他们了,我是说,那个叫吴宗涛的总骚扰我,你自己?”

    任子滔在曾甜没说完就转头走了。

    “站住,你叫什么啊?我很谢谢你,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叫什么。”

    任子滔脚步一顿,他微侧着头,小巷里清冽的声音不像是回答,倒更像是警告:“你不需要知道。”

    ……

    站在后海边的任子滔,叼着烟,脑子乱乱的。

    他眯眼看着远方。

    嗯,还是从曾甜这重来的。

    曾甜,不是再见,是我们再也不见,多说一句话都没有意义。

    虽然上一世,有一个十九岁的男孩,他像山炮进城一样,单蠢到一定程度了,被你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和手指就能攥住的小下巴迷的神魂颠倒,迷的为你差点儿被学校开除,不停地旷课,只因得为你打工挣钱。

    那个男孩还将一腔痴情、青春、最单纯的时光,包括钱,他的生活费通通给你。

    又如何?

    你是他的第一堂社会课,告诉了他:

    女人很现实,女人爱撒谎。

    要不是有哥们认识你那个凯子,那个傻男孩还在出租屋里,系着围裙给你继续洗手做面汤,继续相信你只是为救肾有病的弟弟才被迫跳舞唱歌,没空好好读书。

    而他为了给你分担,一边愧对父母,一边不停对父母两手冲上。

    当一年后,他妈妈来看他心疼的哭了,问他生活费呢?放寒暑假不愿意回家,还弄的这么瘦,没给自己添件衣服吗?

    而那时,那傻小子想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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