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终章 第二章黑精灵与地精
没有什么敌手。
世界树的枝叶开始抽动,鞭子一样的抽打而来。
阿塞尔跳跃,依靠敏锐的感知与速度躲过了一次次袭击,并且转头张开大嘴猛啃,咬掉一大片枝叶。
世界树疼痛,树根都在抽搐,地面都犁开沟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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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皱眉看着这些争斗,十分不高兴,为什么这些生命就不能安稳的享受一下美好的世界呢。
总是争斗不休。
他轻轻一挥衣袖,就收割了十几只巨狼的生命。深深地往森林深处看了一眼,那只宇宙树颤颤抖抖。
摘了一筐瓜果,离开了这里。
满是潮湿的森林里很难行走,不过这点困难对他没有阻碍。就算现在还有伤势在身,反手间也可以毁灭这一片森林。他所需要的,是那种感觉罢了,生命的感觉。而不是一个整天打杀,机械与冰冷的超级生命。
路过高原,进入火山腹地,观看矮人打造武器的过程。
不得不说,这些身高不到你腰间的小矮子们打造的武器就是精致,上面的那些花纹还有打造武器的流程都富有美感。
矮人有很多矿石金属,也有很多武器,包括魔晶大炮等等,他们需要的是粮食,烈酒,蘑菇。
当周生给矮人们带来了一吨烈酒,矮人王高兴的大叫,亲自为他锻造了一把武器,霜之哀伤。
一把剑,带着浓郁的风霜。
矮人喝了一口酒,抖动着胡须,拿着大铁锤,赤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一下下的敲打着通红的烙铁。直到把一块烙铁打成铁片才放进冰水里。
嗤嗤地,满是水汽,这种钢有劲。
矮人王指着旁边那巨大的雕像,自豪道:“那是我的祖先,青铜与火焰之王,一位矮人历史上伟大的矮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他看的很远。并且曾经屠杀过一条龙,用龙鳞打造了一副铠甲,龙骨打造一把宝剑,无敌于世界……”
“哦?确实很伟大……”
得到这位强大存在的赞同,矮人王顿时高兴了。他的那位祖先或许达到了一步帝君的程度,可是也只能在这片小地方称雄,真正的到了莽荒。实在算不上什么。
这是眼光的局限性,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圈子,不同的层次看待问题总会有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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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走,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比灰尘都要渺小。不过他依旧带着。这种享受人生的日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他一生都在战斗,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骑在地龙身上,成了一位龙骑士。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但是,只要带个龙字。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也要把它当龙看。
魔法与剑的文明,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
而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近乎图腾。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可是无疑,龙族是特殊的一族。因为对普通人来说。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
因为可怕,人们对它敬畏。也因为可怕,人们想要屠龙,沐浴龙血,来证明自己的勇敢。
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这一点,让勇士们趋之若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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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木桶走过河流。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去掉鱼肠,鱼鳃,不去鳞片,放在火上烤个半熟。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
鱼肉很鲜美,不用放任何调料,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
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最多撒点盐巴,这就足矣。
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