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中国流行音乐的水平(未完)
,于是,他的作品,尽管名声很响,但计较起来,演唱永远是相对的短板,可以是经典,但离传世却有些距离。
如果要在大陆流行音乐这个黄金年代里挑一个最强的歌手——注意,是歌手,而不是音乐人,我的选择肯定会让很多人不愿相信。
彭丽媛。
在提什么水表之类的调侃之前,我想请问一下,在谈论她的时候,究竟听过她多少首歌?
在她活跃于歌唱的岁月里,同一首歌,要么和最强版本媲美,要么是她打别人的脸的节奏(其中,范琳琳是“重点受害者”~)如她的老师金铁林所,她“喜欢琢磨”,和同时代的?
很简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成就的最鲜艳的果实,并非从而降,具体时代的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是在该时代的技术条件和社会风气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
所以,留声机的发明,可以作为现代流行音乐的开端的标志,也许,可以是火种、契机,或者其他什么。
不过,这个帖子主要谈论的是现代华语流行音乐。和留声机发明的时间相比,中国有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没有工业基础的农业国,留声机在中国谈不上广泛使用,所以按这个方式去划分,不是非常适合。
流行音乐是一种广泛传播的事物,清朝、民国时期,其社会组织度和执行力,都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在全国全社会各阶层流传的能力。以戏曲为例,京剧、川剧、豫剧……流行音乐呈现出了地域划分的不同种类,却不能彼此融合成为一种。直到新中国成立,地域、阶层等全方位覆盖的传播才成为可能。
所以,这里把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产生时间,划分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这之前,同时在留声机发明之后(1877年)问世的流行音乐作品,如果以词曲唱(包括后人翻唱)的形式在49年之后仍然广泛流传,也可以属于现代华语流行音乐。
总的来,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入选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流入过中国大陆的被有一定人数规模的群众广泛传听或者传唱的有人声部分的音乐作品。既包括纯原创,也包括翻唱,以中文歌为主,质量很高,或者流传度很高,或者被翻唱成中文歌的外文歌的原作也会纳入。
(注意:1949年时,只有内地有现代流行音乐。台湾,以及香港,现代本土流行音乐的产生,是70年代的事情了。)
在后面,就简单地流行音乐,而不全“现代华语流行音乐”了。
如上所,流行音乐的水平或者价值,本质上的标准有两点,广泛流传的时间,以及该时间段内人民的评价。这是最基础的标准,或者第一级标准。
又如前文所,艺术是社会成就的果实。滋养它的土壤,培育它的手段,传播它的方法,都需要在具体的时代中去看待。
看到点儿什么,兴致来了唱一首歌出来,立即传遍所有人耳中,大家纷纷赞颂膜拜,历代不衰,成为史书上的一段传奇——这就是最理想的产生和传播的情况。
这当然是意淫了,真实历史中最接近的,也许就如苏东坡写《明月几时有》了。但这种才中的才,是不可能强求的;并且,当代社会不可能和北宋一样对有官身的人优渥到那种地步,也不可能以诗词取士。
很显然,第一级标准在分析岁数还不足100年的现代华语流行音乐时,不是那么适合。我们需要更细致的标准。
自二战之后,世界上长期有过两大类意识形态,从而在形成两种差异很大的社会模式。流行音乐的载体也属于社会的范畴,其产生作品、传播作品的模式,自然也是不同的。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大陆流行音乐只有一种模式,从渊源来,可以是苏联模式,当然,也可以是“体制内”的模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