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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回 艺高人胆大
   李大娘道:“一般人的眼睛比较脆弱。”

    常笑道:“由眼睛转而控制一个人的心神的确比较容易,但遇上高手,就未必一定能够成功。”

    李大娘点头道:“高手的心神大都比较坚强。”

    常笑道:“所以你不必再打这个主意。”

    李大娘道:“我知道你们都是高手。”

    常笑转顾血奴道:“所以你也根本就不必害怕王风着魔?”

    血奴冷笑着道:“他就是见鬼,也与我无关。”

    常笑倏的回顾王风道:“李大娘方才那么说你,我本来也有些不服,但现在看来,她说的倒也并非全无道理。”

    王风叹了一口气。

    常笑道:“你是否还记得她说你什么?”

    ——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就是笨蛋,如果不是笨蛋就是糊涂虫。

    王风当然还记得李大娘的话。

    他所以叹气。

    常笑接问道:“血奴的说活,你是否也听明白了?”

    王风道:“她说的话并不难明白。”

    常笑道:“你现在是否准备为她拼命?”

    王风道:“我并不是三心二意的人。”

    常笑道:“她甚至不在乎你见鬼,你却还要替她拼命,就连我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疯子了。”

    王风道:“我好像还没有发疯。”

    常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几眼,道:“我实在不明白。”

    王风道:“到底不明白什么?”

    常笑道:“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王风道:“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了。”

    常笑道:“哦?”

    王风道:“我只是一个不要命的人。”

    常笑瞪着他,摇摇头。

    他好像已经明白,又好像还不明白。

    王风补充道:“就因为不要命所以我才敢拼命。”

    常笑道:“你好像还很年轻。”

    王风道:“最低限度比你年轻。”

    常笑道:“你一身武功,将来势必有一番成就,说不定名满天下。”

    王风道:“说不定。”

    常笑道:“你这就不要命了?”

    王风笑笑。

    常笑不禁亦叹气,道:“你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遇上。”

    王风淡笑道:“好像我这种人本来就绝无仅有。”

    伤命在阎王针之下的人,他并不是第一个,但仍能保得住性命的,是第一人。

    随便什么人伤在“要命阎王针”之下,都绝对活不过半个时辰,他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只因为临死之前遇上了叶天士。

    叶天士医术天下第一,行踪也是遍天下,要找到他已经不容易,何况他只有半个时辰不到好活。

    偏就是这么巧,竟然给他遇上。他实在幸运,这简直已是奇迹。这种奇迹的确已可谓绝无仅有。

    叶天士也只能暂时保住他的命,让他多活一百天。

    现在还剩多少天。王风心里有数,但并不在乎能否活足一百天。反正都只是一百天。

    所以他悍不畏死,他随时准备拼命。他只求在这一段日子之中,多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常笑当然束手无策。他虽然不知道那许多,但却知道王风真的不要命,真的敢拼命。因为他们第一次交手,几乎就同归于尽。

    他痛恨别人插手干预他的事情。他更加痛恨王风。这个人非独干预他的事情,而且还冒犯他的尊严。

    如果他能够拿下王风,最少也杀上十日他才肯将王风杀死。

    只可惜他连与王风打一个平手的信心也没有。

    他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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