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像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风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丫间,手里倒提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双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双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像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像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白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条,和一双用削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像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绝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柔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双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像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的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像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得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像哪种人?”
“我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的酒袋,又喝了两大口,“我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好地方。”
“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若是被人追杀,逃到这里,一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的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的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一个一出手就能制敌机先的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负,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然后呢?”
“然后我也许会设下一些小小的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一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