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特,将小面包涂上奶油,伸手去拿昨晚没看的报纸。他拿到的是伦敦的晚报,但却一脸狐疑地认不出来。“我买了晚报? ”照例昨天下午四点他就已经读过晚报了,为何七点又买另一份? 难道买晚报已经变成一种反射动作,跟刷牙一样完全自动? 难道一见到灯火通明的书报摊就想买晚报? 难道事情都是这样子的吗? 这份报纸是《信号报》——《号角日报》的下午版。格兰特再扫视一遍昨天下午看过的报纸标题,心想,天啊! 怎么老是同类型的新闻。它是昨天的报纸,但它也可以是去年的或下个月的,因为标题永远都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争闹不休的内阁、梅达谷的金发死尸、关税实施、交通阻塞、美国明星莅临,以及街头意外等等。他把食物移开,但当他抽出下一摞报纸时,他注意到“最新消息”那一栏的空白处有铅笔涂鸦的痕迹。他将报纸翻了个面,好看清楚到底是谁在那儿涂来画去。从涂写的状况来看,并不像送报小童的匆忙笔迹,而是有人想写首诗。从他断续的写法来看,显然不是试图想回忆起某首名诗,而是一首原创作品。诗作中漏掉的两行诗句也已经勾好足量的音步了,这种技巧格兰特在学校名列最好的十四行诗写手时,就已经使用了。
但这首诗不是他的。
他突然意识到报纸是从哪里来的。他获得这份报纸,比平常买晚报更不加思索且自然而然得多。当报纸滑落在七B 卧铺的地板上时,他将它和其他杂志一起夹到腋下带走的。他头脑中意识,或者说经历过昨晚之后残余的意识,全都关注在酸奶酪对待那个无助的男子所引发的骚动上。他惟一刻意的行为是用抚平那人的外套来谴责酸奶酪,而为了要空出一只手来,才将报纸连同其他杂志夹在腋下的。
所以那个有着蓬乱黑发和轻率眉毛的年轻人是个诗人,是吗? 格兰特兴趣盎然地看着这些铅笔字,诗人似乎是想用八行诗来表现他的巧思,但他还没有想好第五行与第六行,所以草稿是这样子的: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看守着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论,这实在太怪了。这是精神谵妄症的前兆吗? 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个诗人酒精迷梦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平凡的。在这名有着率性眉毛的年轻小伙子眼中,自然界万物全变了面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样一种天堂? 是一种遗忘? 而他又为何如此迫切地将遗忘当做天堂? 他为什么不惜经历已知的恐怖来趋近天堂? 格兰特一边吃着新鲜但没有嚼头的面包,一边思考这件事。成人的手写体会如此不成款式,并不是因为他的协调功能不好,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曾真正长大,还是原来的小男孩。这个推论是从他的笔迹得来的,他的手写字都是习字帖的形式。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有特性的人,居然没有意识地在字体上呈现自己的人格特性。绝大部分的人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就将学校时的习字帖型字体调整成自己喜欢的形式。
格兰特多年来的一个小小兴趣就是特别注重笔迹。
事实上,长期观察字体的结果,令他在工作上受益非浅。
当然,偶尔他的推断也会有错。但一般来说,笔迹为诠释一个人的性格提供了非常好的线索。一个杀人如麻、以强酸溶尸的凶手,刚好写了一手不平凡的好字,那只是特例。正常情况下,继续使用学校书写体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不够聪明,就是因为很少动笔,以至于无法将自己的个性融入字体当中。
此人能聪明地使用这些文字,来描绘天堂之门外梦魇似的危险,显然绝非因为缺乏个性才使得他的字体显得如此稚气。他的个性,他的活力与兴趣,已经跑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跑到哪里去了呢? 也许是某些更动态的、更外向的地方吧。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