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1997年8月7日,玛莉·凯休完产假后,即被关入肯恩地区监狱,和别的案犯们一起,在狱中等待自己的案子开庭。入狱前一天,她请人做了头发,接受了全国广播公司电视专题节目《日界线》的采访,又赶到西塔机场,趁前夫思蒂文带着莱图纽家的四个孩子从首都华盛顿特区回阿拉斯加,在西雅图转机的机会,匆匆与儿女们见上一面。玛莉·凯此时已经意识到,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不会再见面了。晚上,玛莉·凯如约将小女儿奥迪璐送到伐拉奥家,交给了孩子的祖母松娜。
电视台记者卡伦·俄丽丽报道说,在当时的肯恩地区监狱中,玛莉·凯是所有犯人里受教育程度最高,言谈举止最有教养,也最漂亮的。“她看上去完全不像该进监狱的人,但她却在监狱里了。”
1997年11月14日,正如一位记者在报道中所说:“全世界都在注视着肯恩地区法官琳达·刘的法庭,注视着‘玛莉·凯瑟琳·莱图纽强奸幼童案’的判决。”案子本身没有什么戏剧性可言,公诉方和被告方的律师们业已经过多次洽谈达成了协议:玛莉·凯承认“有罪”,服用专家们开给她的药物至少6个月,以换取监禁180天,而非7年的判决。刑满释放后,玛莉·凯将定期按时参加对“性侵犯罪犯”的治疗和管教至少3年。
玛莉·凯看上去依然秀丽、端庄、甜美,但却是少有的苍白和瘦弱。继双方律师和心理学专家们的发言后,玛莉·凯站起来,照着一张预先写好的稿子,开始了她向刘法官的忏悔。玛莉·凯后来对一位朋友说,她的律师戴维·戈尔克事前告诉过她,发言时一定要显得难过、懊悔,最好是痛心疾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