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10月的听证会持续了两个星期,双方都没有传唤证人,只是凭借已有的文字资料等进行论证。最后,司肯纳法官要求简恩·希莱曼向法庭提交他当年在对J·J·瑞勒皮革厂进行调查和摸底时的笔记和各种文件,以供裁决时参考。
除了原定的议程外,玛丽·莱茵聘请了自己的律师,并向法庭提交了41件物证——信件、便函、电话记录和收据等,证明杰罗·费歇尔和尼尔·雅各布曾经分别收到过玛丽送给他们的那些所谓“被扣留和隐瞒的文件”,包括扬基报告和J·J·瑞勒皮革厂的部分化学配方。其中一张日期为1984年11月的收据上说明,法庭文书曾向尼尔·雅各布递交了扬基公司的报告,尼尔亦在收件人栏目里签了字。
但司肯纳法官仍不改初衷,维持原判。他认定,玛丽·莱茵在年初的那次听证中“有意”隐瞒了这些证据。如果不是因为被判有罪,她或许永远都不会交出这些证据。
也就是说,杰罗·费歇尔和尼尔·雅各布仍然是清白的。也难怪,哈佛大学的法学教授,法律不过是他的手中玩物,怎么可能被判罪?
1989年12月12日,星期一,简恩记得他做了一宿的噩梦。早晨刚上班,法官瓦尔特·司肯纳的办公室就打来电话,说法官已经就10月的听证会作出了裁决,他可以在今天的任何时候去取。简恩马上和比尔·克诺利一起赶往法庭大楼,他觉得他等候这个裁决已经太久太久了。当他从司肯纳法官的秘书手里接过裁决后,简恩迫不及待地匆匆翻阅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