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沃伯恩案。”詹蒙显然是有备而来,他胸有成竹地递上从计算机里打印出来的栏目清晰、条理分明的账目册,上面一条一款地列着用于沃伯恩案的全部花费。根据詹蒙的预算,至少还需要50万美元才能挨过剩下的五个月“摸底”和预计将持续至少六个星期的庭审。
毕特大叔带着所有的这些纸张上楼去了一趟,下来时告诉“孩子们”,董事会同意再贷给他们50万美元。他又把简恩的房契和车契推到了一边,然后让三个人在一张《贷款合同书》上签字。合同书上写着,希莱曼-康威-克诺利律师事务所愿以联合第一制服厂的五年分期赔款偿还波士顿银行的这笔贷款。
毕特大叔起身与“孩子们”一一握手,祝他们好运,又把詹蒙拉到一旁,请他务必随时通报有关沃伯恩案的进展。“银行家不喜欢意外。”毕特大叔警告詹蒙说。
杰罗·费歇尔听说联合第一制服厂用150万美元换了一个撤诉,觉得此计甚妙,便打电话到简恩·希莱曼的办公室:“听说你已经拿到了联合第一制服厂的赔款。”
“是的。”
“我这儿还有,想要吗?”杰罗给出的价码是200万。电话另一头的简恩笑了笑,不置可否。杰罗又说:“据我所知,你对比却斯集团的指控到目前为止仍然只是纸上谈兵,空口无凭。”
简恩承认,针对比却斯集团的证据确实不如·R·格拉斯那般确凿,但也决不是空口无凭。
在挂断电话之前,杰罗说:“你以为你有本事让那些个原告在法庭上痛说他们的悲惨境遇,惹得陪审员们一个个掏出纸巾,跟着他们一块哭天抹泪儿。告诉你,门儿也没有。你的那些患者家属永远也别想走上证人席!”
放下电话,简恩想,这老小子急了,恼羞成怒,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诌些什么。他怎么可能不让原告们出庭作证?不过说到对比却斯集团的证据,那倒确实需要再下一番功夫。简恩和他的同行兼好友、当年在纽勃利港的小渔村里就认识的汤姆·凯立聊起这件事,汤姆建议他去请教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查尔斯·纳逊教授,联邦证据条例(FederalRulesofEvidence)专家。
纳逊教授40多岁,年富力强,也是个大忙人,而且行踪不定。几经周折,简恩终于打听到,纳逊教授将应邀在波多黎各召开的一个法学界的会议上讲演。
讲演结束后,简恩和一帮子年轻人团团围住了纳逊教授,但教授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只顾与一位长者无休无止地扯着闲篇。简恩耐心地等到了一个插话的间隙,急忙向纳逊教授伸出手去,用早已在脑子里练习过多次的台词自我介绍说:“我手里有一个案子,你可能已经听说了。”
纳逊教授很敷衍地握了握简恩的手,说:“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崴任斯基法官。”说罢便转身快步离去。
被称作“崴任斯基法官”的长者开始跟简恩说话,但简恩管不了那么许多,他扔下法官,一路追上纳逊教授。
“你是想要征求我的意见?”教授头也不回地说道。
“正是。”简恩点点头。
“那我对你的第一个忠告就是,当一位联邦法官和你说话的时候,绝对不可以扭头就走!”
飞机从波多黎各机场起飞不到10分钟,简恩便不顾空姐们的劝阻,跌跌撞撞地踱到查尔斯·纳逊的座位旁。纳逊教授正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在简恩说话的自始至终,他一直没有睁一下眼睛。简恩无奈,只好将一大摞“沃伯恩案”的资料轻轻地放在教授的膝盖上,反正这本来也是为他准备的。
飞机在波士顿机场降落之前,纳逊教授来到简恩跟前,“OK,”他说,“我很有兴趣。你们打算付我多少钱?”
到1985年底,詹蒙·戈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