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星期后,威廉·契士曼打电话给简恩:“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再次传讯托马司·巴勃斯。他说他突然想起了一些事,他记得他曾经把桶里的废液倒进了排水沟里。”
保罗·沙林的记忆也恢复了,他承认在威廉向原告方律师提交的物证中,有一张字条是他亲笔所书。这张日期为1973年9月30日的条子上写着:“截至九月份,共使用三氯乙烯150加仑。”如此说来,简恩在心里估算道,至少在1974年以前,该厂每年使用大约四桶55加仑的tCE。十多年累积下来,应该有50多桶,与“谣言”的说法完全一致。50多桶!足以污染G号井和h号井!简恩想,这就叫做铁证如山了。
对·R·格拉斯的“摸底”持续了整整六个月。1985年7月,应双方律师的请求,瓦尔特·司肯纳法官批准将开庭日期推延到第二年的2月18日。
要说·R·格拉斯已经够难对付的了,J·J·瑞勒皮革厂更是难上加难。全厂自上而下,从老板到员工,竟无一人肯在摸底会上透出丝毫口风。杰克·瑞勒矢口否认起诉书上所有的指控,既不承认曾经使用过tCE,也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记录——化学配方、定货单、发票等等,说是因为没有地方存放,所有这些单据均已被销毁。
指控J·J·瑞勒皮革厂的关键,是厂房和阿波卓纳河之间那片15公顷的不毛之地。简恩·希莱曼曾经去过那里,亲眼看见了大约10来个已经生绣的55加仑铁桶,也闻到了那股子略带甜腻的化学溶剂的气味。简恩还在州卫生部查到了一份日期为1956年7月12日的报告。当时州卫生部接到周围居民的投诉,说皮革厂附近老是有一种难闻的怪味,遂派了环境卫生工程师A·C·博尔得前去调查。博尔得和杰克·瑞勒一起顺着一条小路走到了那片空地。博尔得后来在报告中称:“地上的淤泥中动物毛发随处可见,从毛皮上刮下来的肉扔得到处都是,有的离阿波卓纳河只有几英寸。”博尔得要求杰克·瑞勒立即进行清理,杰克说这是他的地盘,他爱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我)于是向他指出,”博尔得写道,“不管这块地皮属于谁,对空气和河流造成污染都是与本州的现行法律相违背的。”杰克最后勉强同意清理。